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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你愛到煩死你狂叩情敵一萬通

愛你愛到煩死你狂叩情敵一萬通

科技發達的時代,人人幾乎都有支手機,但卻有人利用這科技的便利,去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作息,別以為這樣子無顯示號碼騷擾他人,不會對他人造成精神上的傷害喔。雲林某女子,因懷疑邱姓女子和男友有問題,於是天天用無號碼顯示的手機狂CALL邱姓女子與他的先生,甚至他的家人,每次接起來就不說話或是馬上掛斷,以造成邱姓女子精神壓力受損,五個月內打了快一萬通的電話,邱姓女子不堪其擾,決定報警處理。

最後警方查出,竟然是夜校進修的黃同學狂CALL電話,平均一天狂CALL一百多通電話,甚至連半夜凌晨也不放過他,使邱姓女子與家人將近發瘋,精神產生極大的壓力,故檢察官依刑法三百零四條強制罪將這位黃姓女子起訴。

依刑法第三百零四條強制罪之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力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強制罪的性質有主觀說與客觀說,主觀說,須被害人生有畏懼之心。客觀說則是無論被害人畏懼與否,但須加害人有強暴脅迫之舉動時,罪即成立。

黃姓女子每天狂CALL電話之動作,已經造成邱姓女子生活作息錯亂,精神受到極大的影響,邱姓女子並無義務接受他這種瘋狂的怪異舉動,且以生有畏懼之心。故此罪應成立,最重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警方說法,黃姓女子已經離婚過,與目前正在就讀大學的一名男性交往,其邱姓女子與此男性過度友好,造成黃姓女子吃醋報復。筆者認為,在感情世界中,許多人都無法成熟處理應對,但務必理性處哩,三思而後行,以避免本末倒置,最後做出法律不可容許之事,最後戀愛沒談好,還變成司法審判下的罪人。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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