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床、分房、分居
一家人去多倫多旅行。由於是四個人,所以要求旅館安排兩間相鄰,又「有門相通」的房間。
旅館櫃台小姐說:「啊!找到了,不過一間是兩個小床,一間是一個大床,公公帶孫女各睡一個小床,你們夫妻只好睡一個大床了。」
笑笑:「對不起!行嗎?」
「當然行,為什麼說對不起呢?」我好奇地問。
「噢!你們不在乎就成了。」小姐把鑰匙交給我:「因為很多夫妻是不願意同床
睡覺的。」
「真的啊!」「是啊!」小姐笑得很有意思:「你不知道嗎?愈是有錢人,愈會分床睡;再有錢,他們就分房睡了。」
「如果更有錢呢?」我促狹地問。
「就離婚了!」
● 在紐約,我常去長島的一個大植物園玩,那植物園本來是位富豪的家,占地四百多英畝,除了有各式各樣的花房、花圃、游泳池,還有一棟像古堡的豪宅CoeHall。
豪宅定時開放,並有導遊解說。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裡面寬敞的客廳和書房 ,卻是當年男女主人的臥室。臥室是分開的,各占據古堡二樓的一角。記得導遊在解說時,有遊客問:「他們為什麼距離這麼遠?好像不常在一起的樣子。」
導遊一笑:「是啊!你不知道嗎?那時候,中午以前,女主人是不出現的。她在自己的臥室裡用早餐、化妝、穿衣服。」接著在腰際比了比:「那時候貴族女人都穿束身的衣服,一定要由女僕幫忙,把腰束好,才能下樓。因為這麼麻煩,所以男女主人的臥室不得不分開,免得彼此不方便。」
●在《新新聞》上看到劉黎兒的文章〈親愛的,我也要有自己的荷包〉。
文章寫日本年輕一代,不再像老一輩,夫妻共用一個帳戶,如今百分之四十的家庭是「兩個荷包」;收入較高的夫妻,夫妻分帳的甚至高達一半。這是因為女人經濟比較獨立,兩人各有各的價值觀,以及對婚姻的不確感,在結合的同時,也要保持分手的自由。其中一段寫得很妙--
「其實不僅是荷包,連床或臥室也都是兩個,像宮本說:『我不喜歡和妻子在同一房間睡覺,我睡前喜歡看書,看DVD,想要有點自由,如果真的持續同床,我們早就離婚了』他這話讓我想起一位空中飛人」的朋友 。
雖然丈夫半年在台、半年在美,兩夫妻卻更恩愛,好幾次被朋友撞見,兩口子拉著手在街上走。
我啊!幸虧半年不在家,要不然,早跟不上時代了。」有一天,那丈夫對我說,但看我不解,他補充:「我不在家的時候,因為一個人,晚上 總是坐在床上看書,想到事情,就跳下床打電腦、上網,你想想,如果在家,行嗎?我跳下床,能不吵到她?我看書,能不影響她嗎?」得意地笑笑:「所以,我今天事業的成功,得感謝這種生活方式,使我能不斷充實 。我今天的婚姻成功,也得感謝這種生活方式,使我們兩口子總能小別勝新婚。」
他這番話,我早有感觸。
因為自從前年搬家,房子大些,使我的岳父岳母能各有各的房間,他們就變得更恩愛了。過去,岳母總怨岳父愛整夜聽收音機,有一回廣播劇裡的人大喊:「失火了!失火了!」甚至把她驚醒,跳下床往外跑。而今好了,一個睡樓上,一個住樓下,各有各 的空間、各有各的浴室,甚至各有各的收藏與擺飾。每天看他們早上相遇,彼此都好像眼睛一亮 。
梁實秋與韓菁青在世時也一樣,那時候他們住忠孝東路的一棟大房子。兩人的臥室一北一南,中間是客廳和書房。記得我曾好奇地問哪有夫妻不同臥室的?
梁教授一笑:「她啊!不過中午不起,不到夜裡兩點不睡,我則是天不亮就起。現在分開睡多好?早上她睡覺。安安靜靜,我可以專心寫作;晚上我早早睡了,她正好約朋友 吃消夜、聊天。」 我開玩笑地問:「如果她要您一塊兒吃消夜,怎麼辦?您去還是不去?」 「去!去!當然去!」梁教授大笑了起來:「我接著請她那票夜貓子朋友吃早點。 」
常覺得人生好像日出與日落,怎麼昇起,就怎麼落下。
想想,小時候我們獨自睡一個小床,後來交了朋友、談了戀愛,沒結婚(同居)前還是一個人睡,只是常常約會。然後,我們成了家,睡在一張床,火旺的時候,總做愛做 的事,做完了,就相擁著睡去。漸漸地,火消了。彼此在婚前的個性,逐漸不再隱藏。男人老了,攝護腺肥大,愈來愈愛夜裡起床;偏偏女人也到更年期,睡不實,一點動就會驚醒。
於是有些夫妻,就分床,甚至分房了,回復到年輕時約會的樣子。再過許多年,
太陽落到地平線,一個人先走了,獨自去睡他那張冷冷的床;沒走的這個,若不再婚,也回到單身的歲月。就算不分床、不分房,又有哪對夫妻,能不終於分居?只是不知,來生會不會像是另一個天明,讓我們重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