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離之敗和議和-南宋的偏安政治
采石之戰後,高宗自覺年邁,乃於次年傳位給養子趙賚(北宋太祖趙匡胤的七代孫),即孝宗,自稱太上皇。孝宗有志於收復失土,追復了岳飛之官職,謚「武穆」,遷葬於西湖畔棲霞嶺下。同時,孝宗又起用老臣張浚為樞密使、都督江淮兵馬、封魏國公。隆興元年(1163年),浚遣李顯忠(1109一1177)、邵宏淵兩路出師北伐.初進軍順利,連下靈壁(今安徽靈壁)、宿州(今安徽宿縣)等地。但邵、李不和,當金兵打宿州時,邵按兵不動,李顯忠孤軍受敵,乃大敗於符離集(今宿縣北),導致此次北伐功虧一簣,史稱「符離之敗」。
孝宗北伐失敗後,遂與金國議和。隆興二年(1164年),孝宗遣使赴金談判,後雙方使者數度往返,才於是年十二月(1165年)達成和議,但正式成立卻在乾道元年 (1165年)二月。故史稱「隆興和議」,也有的叫做「乾道和議」。
隆興和議之條款大略如下:
(1)宋帝對金主不再稱臣,改為「侄皇帝」,稱金主為叔。
(2)兩國書信均稱國書,不再稱「下詔」、「奉表」。
(3)改歲貢為歲幣,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減為各二十萬。
(4)雙方疆界與紹興和議同。宋把金主亮南侵時所收回的海、泗、唐、鄧四州仍歸於金國。
(5)歸還被俘之人,但叛亡者不與。
隆興和議使宋、金成為對等之國,此後雙方息兵連三十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