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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及孕期的用藥原則是

孕前及孕期的用藥原則是

孕期生病是不可避免的,孕期用藥的問題是孕婦極為關注的問題。  

孕期生病是不可避免的,孕期用藥的問題是孕婦極為關注的問題。  

孕 3周後有些藥物能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此時,正是胎兒組織胚胎器官發育的關鍵時期,更是胎兒對藥物的高度敏感時期。不恰當的用藥,可造成胎兒的各種畸形。孕中期和孕晚期時用藥,雖然很少引起胎兒的器官畸形,但也有可能導致胎兒生后的器官功能障礙。因此,將要做媽媽的你都應了解這方面的內容。  

孕前及孕期的用藥原則是:  
1、準備懷孕的婦女和育齡未避孕的女性,當月經過期時應想到有懷孕的可能。此時如有不適,應慎重用藥。  
2、一般來說,用藥時間越早,持續用藥時間越長,用藥劑量越大,對胎兒的影響也越大。原則上孕早期應盡量少用藥或不用藥。  
3、由於各種原因必須用藥時,應在醫生的指導下選擇那些對胎兒沒有影響或影響小的藥物。能用一種葯解決問題,絕不選擇多種葯;多用中藥,少用西藥。  
4、如果出現嚴重合併症,不治療會危及生命時,不可顧此失彼,因小失大。即使用藥對胎兒有害,也應在醫生指導下權衡利弊,合理用藥,然後再考慮是否應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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