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良好的防水保固制度?
在日本,保固制度一般均採聯保制度,也就是防水的保固人,不可以只有防水施工業者,而應包含防水工程中相關的每個當事人。甚至於為使消費者,免於將來因漏水問題而受到居家內裝、設備以及人身的損害,更有產物保險公司的介入,以作到對消費者一個完整的保証。
在台灣,對防水問題的保固,至今尚無一完整的聯保體系,當然更無保險公司介入之可能。本會WTA,目前正積極建立起防水聯保體系。同時亦接洽尋求國內產物保險業的介入,但因保險業務的複雜性,仍須時間去作業,故在88年度內,尚無法開放辦理。
在此,駿瑩工程僅提供消費者對於購買房屋時,應要求防水保固之內容,如保固之當事人、年限、範圍等以供參考。
保固的當事人:
購買新建(預售)房屋之保固當事人:
對於預售屋,因為一切從頭開始,當然對保固當事人的要求,軌可以較為廣,範圍也較大。在防水保固休系中,聯保制度是保固當事人對建設公司(或業主)聯保,而購屋者其實只是與建設公司間才有合約關係,因此,將來的保固責任仍是建設公司與個別消費者之間的關係。
但是,由於對防水專業的處理能力,不是每家建設公司都有能力單獨處理。因此,消費者為保障其將來長期使用之權益,可於購屋合約中,即明文要求防水工程之將來保固型態,如年限、保固當事人、範圍等條件。等將來交屋時,建設公司亦應開立防水保固切結書給購屋者,同時亦應將圖中虛線範圍內之當事人對建設公司之聯名保固書,作為建設公司開立之保固切結書的附件。如此,消費者就較有足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