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肺癌時最好有高強度運動
作者:Laird Harrison
出處:WebMD醫學新聞
研究者在CHEST 2011:美國胸腔科醫學會年會中報告指出,治療非小細胞肺癌時的高強度運動可以比癌症治療後再進行相同的運動更有效。
德州大學安德森癌症中心醫學教授Vickie R. Shannon醫師發表研究結果時表示,這篇研究顯示了兩件事情,其一,可以在病患的癌症治療中轉診,其二,這些病患可以從復健中獲益。
Shannon醫師等人回顧探討361名非小細胞肺癌、中度到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的資料,這些患者完成個別的肺部復健計畫;他們參與了一個為期12週的門診病患肺部復健計畫,每週2至3次,這個計畫包括了以最大運動功率之60%-80%的運動,強度訓練以及有氧運動。
每週這些病患還進行2次個人職能訓練與1次團體教育課程,也被轉診進行戒菸課程與提供營養計畫;整體而言,132名病患在癌症治療時進行了復健,229人在完成癌症治療後進行復健。
研究人員在開始時與完成復健計畫後2週、3個月、6個月和12個月時對病患進行評估。研究結束時,癌症治療時進行復健組剩下76個病患,完成癌症治療後進行復健組剩下113人。
兩組都有改善,但是,治療時進行復健組的改善較多,復健計畫一結束時,病患的柏格量表,呼吸困難降低3.5分(±1.3),疲勞降低2.4分(±1.1)。
相較之下,治療後才進行復健組的呼吸困難分數降低1.2分(±0.06),疲勞降低1.2分(±0.7)(兩組之間的差異達統計上的顯著意義;呼吸困難之P<.001,疲勞之P< .01)。
同樣地,復健後6個月,治療時進行復健組的慢性呼吸道疾病問卷分數改善8.4分(±4.5),治療後才進行復健組則是2.4分(±3.2)(P= .001)(6個月後,差異不再達統計上的顯著意義)。
治療時進行復健組在6分鐘行走距離、作工負荷、最大氧氣攝取量、氧氣量、氧脈都顯著高於治療後才進行復健組,一般而言,治療時進行復健組的改善比較大且較持久。
Shannon醫師表示,病患滿意這些結果;我們不容易說動他們參加這個計畫,但一旦他們接受,就會愛上它。這些病患相當虛弱,離開椅子自己梳頭髮對他們而言都是大事。
俄亥俄州立大學睡眠醫學、重症照護、過敏與肺部醫學助理教授Michael Ezzie醫師表示,許多醫師對於是否要完成癌症治療後才轉診病患進行肺部復健有所猶豫。
未參與這次研究的Ezzie醫師表示,多數癌症專家會擔心,讓接受癌症治療的病患接近其他可能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他指出,Shannon醫師的研究團隊沒有分析有關呼吸道疾病的資料。雖然有這顧慮,但他認為,這篇研究和其他幾篇小型研究顯示,治療中轉診病患進行復健是有其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