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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才出獄 勒斃國二女生再棄屍

性侵犯才出獄 勒斃國二女生再棄屍

雲林莿桐葉姓國二女生失蹤案,因性侵案出獄不久的林國政涉有重嫌,警方昨天(21日)經過6小時訊問,林嫌終於坦承先姦後殺,再將她棄屍在舊虎尾溪畔。警方在埋屍地點挖出葉姓少女遺體用麻布袋裝著,證實她已遇害。

13歲的葉姓少女13日與同學約見面,下午2點從家裡騎腳踏車外出後就失蹤,家人報警協尋,並在臉書(Facebook)成立尋女網頁,警方18日從路口監視器影像找到13日曾向葉姓少女問路的泰勞,並且在附近草叢找到她的腳踏車;19日清晨警方再根據泰勞指稱,找到當天拿鐵棍趕走泰勞的林國政。

林國政向警方坦承,當天遇到葉姓少女並帶她回家,但她並未進屋,只「交給」他腳踏車讓他「處理」就離去,他因怕惹上麻煩,才丟掉腳踏車。34歲的林國政有性侵、竊盜等前科,曾因性侵案入獄9年,2月才出獄,警方拿葉姓少女的照片給他看,他還對著照片嗆,「如果是我做的,儘管來找!」

警方搜索林國政家和四周,沒有發現可疑線索,而林國政因另涉竊盜皮包案,檢方前天(20日)深夜先以刑事訴訟法101之1條的「有再犯之虞」,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前晚林國政等待檢方偵訊時,無意識不斷洗手,警方研判他「心裡有鬼」,但他雖供詞矛盾,卻口風很緊,還以有精神障礙(曾有就診紀錄)為由拒絕測謊,警方輪番6小時馬拉松式偵訊,林嫌終於坦承性侵葉姓少女,又怕她指認,使他再度入獄,便將她勒斃,再用機車載著屍體,丟棄到彰化縣大村鄉偏僻處。

警方循省道往北找,才經過西螺大橋到彰化縣溪州鄉,林嫌又說「就在這附近」,果然在台一線省道旁、接近高鐵處挖到用麻布袋裝著的少女屍體。警方透露,在搜索林家時,櫃子上一頂安全帽不明原因掉下來,當天是葉姓少女失蹤的第七天(後證明是頭七),員警認為這是破案徵兆,果然證明林嫌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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