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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告我過失傷害罪嗎?

他可以告我過失傷害罪嗎?

問題:
在一個半月前,我駕車於一社區小路﹝約二汽車寬,無分向線﹞與一騎機車的醉漢發生相撞,由於當時我剛從一T字路口右轉行駛約五公尺,車速約三十左右,發現對方由路中央向我視線的右手邊偏行,之後便向我車中央正前方衝撞,由於在他向右偏行之際,我就警覺不對,便停加踏油門且想向左偏行讓他過,但他此時便向我衝撞,發生車禍之後我隨及下車,詢問傷勢並報案叫救護車。

警察來後馬上向雙方做酒精測試,我零,他0.36,隨後就如同一般交通事故一樣,我去作筆錄,他去醫院﹝去醫院幫他抽血重測酒精0.36﹞,之後他因車禍肋骨二根斷裂,插入胰臟導致內出血,而進入加護病房三天,其他的病因還有右肩骨折,﹝我的﹞時速三十的車禍,我的車只是前面車牌凹陷,擋泥板小龜裂。剛發生完車禍我要去作筆錄時,他的家人趕來想私下和解﹝因酒醉駕車現在好像判很重的罰金﹞,但警察說己作完酒測不行,他住院的一個月中我有去看他,且答應如我車子的全險理賠願意理賠他的話,我願意授權理賠,想不到他一出院,馬上拿驗傷單去警局告我傷害罪,今天警局就找我去作傷害罪部分的複詢筆錄,在這件交通事故中,我無受傷,這樣他可以告我過失傷害嗎?法院會受理嗎?為什麼?如受理,那我該如何自保?我明明沒錯呀?﹝他酒醉駕車又逆向行駛﹞,如我想反告他,那我有什麼項目可告他嗎?我既無受傷又無大損失。

回答:
一、可以,法院會受理,因為訴訟是有人告,法院就須受理的。
二、不用緊張,他雖可告,但若其不能證明車禍過失完全歸咎於你,仍不會成立的。
三、他的行為,酒醉駕車部分,若警察未移送,你可以具狀告發他觸犯公共危險罪;車禍部分,若有車損且車禍肇事過失為他,則可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請求。

文出:台灣法律諮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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