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姊」帶去玩… 少女疑被仲介伴遊
台中有國中女生逃家、被自稱「學姊」的王姓少女帶到北部和男網友吃喝玩樂,疑似當「伴遊妹」。警方發現王姓少女曾回母校誘騙學妹與網友出遊,懷疑她仲介伴遊抽佣,昨天依略誘罪將王姓少女函送法辦。
「學對我很好,帶我和網友見面,一起唱歌、看夜景、吃大餐、逛街,很快樂啊!」女學生否認和男網友進一步交易。但警方從女學生手機中,看到王姓少女傳給她的簡訊寫著「不要亂說話,避免學姊被關」,懷疑女學生有所保留。
涉嫌帶學妹北上和網友見面的王姓少女(十七歲)長相秀氣,戴著眼鏡,國中畢業後未再升學,也沒和家人同住。警方查出她曾回國中母校,以「學姊」名義向比較會打扮的學妹搭訕,再誘騙離家,一起北上找網友同樂。
警方調查,國二的「小妮」九月曾逃家,父母報案後,警方找回;但十月中旬小妮又離家,家人急著報案協尋。警方才查出小妮兩次離家都和王姓少女有關。
王姓少女帶小妮到台北,陸續投宿台北縣、桃園縣網友住處,離家十多天,經常換住處。警方從北部帶回小妮時,她還不太願意回家。王姓少女到案供稱,和小妮一見如故,因此一同旅遊,但無法交代吃喝玩樂費用來源。
警方懷疑王姓少女先和網友談妥價格後,再仲介國中女生和男網友見面,開始先「伴遊」,等女生耽溺於玩樂,再誘使女生出賣肉體,將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