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這10種溺愛要不得
對孩子這10種溺愛要不得
1.特殊待遇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特殊照顧,如吃獨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
做獨生,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送禮物……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
習慣于高人一等,必然變得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
2.過分注意
一家人時刻關照他,陪伴他。
過年過節,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
掌聲不斷。這樣的孩子自認為自己是中心,確實變成小太陽了。家裡人都要圍著他轉,
並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注意力極其分散,“人來瘋”也特別嚴重,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話。
3. 輕易滿足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有的父母還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孩子的滿足就更加輕易了。
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並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
4. 生活懶散
允許孩子飲食起居、玩耍學習沒有規律,要怎樣就怎樣,睡懶覺,不吃飯,白天遊遊蕩蕩,
晚上看電視到深夜等。這樣的孩子長大後缺乏上進心、好奇心,做人得過且過,做事心猿意馬,有始無終。
5. 祈求央告
例如邊哄邊求孩子吃飯睡覺,答應給孩子講三個故事才把飯吃完。孩子的心理是,
你越央求他他越扭捏作態,不但不能明辨是非,培養不出責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而且教育的威信也喪失殆盡。
6. 包辦代替
曾問過一些媽媽,要不要求孩子勞動,有的竟說:我疼都來不及,還忍心讓孩子勞動?
也有的說:叫小東西做事更麻煩,還不如我幫他做了。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要餵飯,還不會穿衣,
甚至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不懂得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
這樣包辦下去,必然失去一個勤勞、善良、富有同情心的能幹、上進的好孩子。這決不是聳人聽聞。
7. 大驚小怪
本來初生牛犢不怕虎,孩子本來不怕水,不怕黑,不怕摔跤,不怕病痛。摔跤以後往往自己不聲不響爬起來繼續玩。
後來為什麼有的孩子膽小愛哭了呢?那往往是父母和祖父母造成的,孩子有病痛時表現驚慌失措,
嬌慣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讓父母離開一步。這些孩子就打下懦弱的烙印了。
8. 剝奪獨立
為了絕對安全,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也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更有甚者,有的孩子成了小尾巴,
時刻不能離開父母或老人一步,摟抱著睡,偎依著坐,馱在背上走;含在嘴裡怕融化,吐出來怕飛走。
這樣的孩子會變得膽小無能,喪失自信,從而養成依賴心理,還可能會成為把門虎,在家裡橫行霸道,
到外面膽小如鼠,造成嚴重性格缺陷。
9. 害怕哭鬧
由於從小遷就孩子,孩子在不順心時候以哭鬧、睡地、不吃飯來要脅父母。
溺愛的父母就只好哄騙,投降,依從,遷就。害怕孩子哭鬧的父母是無能的父母;
打罵爸媽的孩子會變成無情的逆子,在性格中播下了自私、無情、任性和缺乏自製力的種子。
10. 當面袒護
有時爸爸管孩子,媽媽護著:不要太嚴了,他還小呢。有的父母教孩子,奶奶會站出來說話:
你們不能要求太急,他大了自然就會好;你們小的時候,還遠遠沒有他好呢!
這樣的孩子當然是教不了啦!因為他全無是非觀念,而且時時有保護傘和避難所,
其後果不僅孩子性格扭曲,有時候還會造成家庭不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