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要求性交解蠱 騙善心人上床

要求性交解蠱 騙善心人上床

台中市男子汪自強隨機打電話佯裝是朋友,誘騙接電話的女性與他性交,以破解「淫蠱」,否則他會沒命,一名服飾專櫃小姐因此受騙和他性交;最高法院昨天依強制性交罪判汪徒刑3年4個月確定。

判決指出,96年7月晚間,汪自強隨機撥打百貨專櫃的台北門市號碼,問接電話的女子「猜猜我是誰?」女子誤以為是陳姓友人,但反問「可是你聲音不像?」汪自稱是陳姓男子,因生病吐血,聲音異樣。

汪對女子說,他遭人下「淫蠱」而如此,經師父告知,必須由一名女子和處男性交,才能破解,不然他就會死。女子害怕朋友會暴斃,答應汪的要求,坐車到台中與一名處男見面,汪再冒充這名處男,帶女子到汽車旅館性交。

女子後來詢問陳姓男子才知受騙,報警逮捕汪。

汪於一審原本獲判無罪。一審法官認為,被害人願為維護朋友的性命與被告性交,屬於道德上的自我犧牲,不屬強制性交罪保護範圍;二審看法不同,改判有罪,汪上訴最高法院,敗訴定讞。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