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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網路遊戲 男子賠上婚姻

迷網路遊戲 男子賠上婚姻

蔡姓男子婚後沈迷網路遊戲,常玩到半夜,太太懷孕還不幫忙做家事,偶爾替女兒洗澡還用力洗女兒的下體,被妻子指控指疑似猥褻。蔡妻向板橋地院訴請離婚,並請求給付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蔡也願離婚,雙方並爭取女兒監護權。

法官判准雙方離婚,並採「幼兒從母原則」,判2名年幼女兒的監護權予蔡妻;蔡姓男子須每月給付2名女兒各5千多元,直到成年,並給付10多萬元財產給太太;蔡並可與2名女兒會面。

蔡妻主張,她和在電子公司上班的丈夫7年前結婚,丈夫婚後每天下班回家就上網玩線上遊戲,完全不顧家庭生活,兩人分房睡而長期無性生活,5年前她再度懷孕期間,丈夫仍不願幫忙做家事和照顧長女。

次女前年出生後,她要求夫照顧長女,但長女說,爸爸幫她洗澡時,把她尿尿的地方洗得很用力,讓她很痛,丈夫不但沈迷網路遊戲,且出現疑似猥褻女兒。

蔡姓男子否認太太指控,說未沈迷網路遊戲或使喚太太,並無猥褻女兒,這是太太為了離婚而汙衊他人格的說法,夫妻感情已難以維持,也請法官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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