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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美反托拉斯規定 台4面板廠罰金100億

違反美反托拉斯規定 台4面板廠罰金100億

美國司法部自2006年底展開大規模亞洲LCD面板業者涉嫌聯合操縱價格調查,從韓國三星轉為污點證人開始,至今,台灣面板廠彩晶(6116)公司也確定認罪、罰金3000萬美元,加計先前已認罪的華映 (2475)、前奇美電,台灣面板廠因該案受罰金額已高達3.15億美元,約當於新台幣百億元,而目前堅持不認罪力抗上訴的友達(2409)正準備新台幣百億元爭取自身權益。
美國司法部是針對2001年至2006年共謀操控全球LCD面板價格者要求認罪,台灣面板廠最先認罪的華映,企業罰金6500萬美元,被起訴經理人3人,個人最高罰金5萬美元,服刑6至9個月,當年認罪服刑的經理人已完成刑期,但還回到工作崗位的只有李學龍1人,其餘2人林鎮弘退出華映體系,劉治軍辦理退休。
去年下半年即提列罰金準備的前奇美電,則在與群創完成合併後,今年認罪,企業罰金2.2億美元,為目前最高罰金企業,企業經理人亦在近期將赴美服刑,刑期較華映久,是9個月至14個月,個人罰金最高也是5萬美元,刑期高達14 個月的前奇美電董事長何昭陽,將年屆60卻赴美服刑,從台灣奇美實業ABS時代,一路打拼到奇美電面板時代,何昭陽如此境遇令不少奇美人、同業鼻酸無奈。
如今,彩晶被罰3000萬美元,業界認為後續仍有可能被起訴企業專業經理人。
以美國法院立威信的作法,愈晚認罪,罰愈重,因此在未爆彈都爆開後,友達這奮力一戰的跨國司法戰,也將為台灣科技業界所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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