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存摺留下自己鑰匙 賊跡賴不掉
笨賊!偷東西卻把自己的鑰匙掉在被害人車內。豐原警方巡邏查獲曾姓詐欺通緝犯,在他的機車內起獲2本他人存摺,進一步查出曾嫌用自己機車鑰匙開同款車置物箱偷財物,竟把鑰匙遺落在裡頭。
台中市豐原警分局豐原派出所員警前幾天執行巡邏勤務,早上在豐原區西勢路114巷發現曾男(35歲)看到警車刻意閃躲。
員警下車上前盤查,竟查出他是詐欺通緝犯,台中地檢署今年4月12日發布通緝,當場拘捕,並搜索他騎乘的機車(車牌末3碼為523),再起獲2本他人存摺,曾嫌聲稱存摺是朋友請他代為保管的。
警方聯絡存摺所有人到場指認,被害人騎著和曾嫌所騎同款同色機車到場,摸不著頭緒地說,2本存摺原本是放在機車(車牌末3碼為778)置物箱內,最近都沒有用到,根本不知何時遭竊。
沒想到被害人打開機車置物箱,果然發現存摺不見了,裡頭卻有一把鑰匙。
此時,曾嫌才坦承因缺錢花用,才在一星期前以自己的機車鑰匙試著去開停在路邊的同款機車置物箱,一試就成功,因害怕被發現,偷拿走被害人的一些零錢及存摺時,一時失手把機車鑰匙掉落在置物箱內,還好家裡還有備用鑰匙,但沒想到因而露餡,多了一條竊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