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臀部刺青訂終身 愛情不敵1.7億

臀部刺青訂終身 愛情不敵1.7億

臀部刺青訂終身 愛情不敵1.7億

廖姓保險經紀人愛上李姓已婚婦人,兩人在臀部刺上彼此英文名字,李婦還離婚與他同居,但熱戀五年變調;廖指控李婦盜走他價值一億七千萬元的兩間房屋,提告索回。法院認定是贈屋,昨判決男方敗訴。

廖姓男子二○○四年認識李婦,兩年後李婦離婚搬進廖家。廖指控,五月十日他去雲林洽談兩筆保險契約,李婦趁他不在家,偷他的印鑑證明將位在同棟大樓的三樓辦公室、廿三樓住家產權變更到自己名下,二○○九年十二月他才發現。

李婦否認「偷走」房屋,她說二○○四她生日那天,熱戀中的兩人各自在臀部上刺上對方英文名字;廖的臀部刺「Lan 」是她的「蘭」,她的臀部刺「MAN」代表廖名字中的「男」,以示互訂終身。

二○○六年四月她離婚,五月初搬進廖家同居,兩人濃情蜜意;同年底,兩人互相將人壽保險受益人變更為彼此。她出示兩人吵架後廖寫的悔過書、終身保險契約書為證,並請求傳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地政士作證。

洪姓地政士作證稱,二○○六年五月十一日,廖和李婦一起將印鑑證明書及房地所有權狀交給他,以買賣為名義辦理過戶。台灣高等法院據此認定,兩間房屋是廖在熱戀中,心甘情願贈與李婦。

據了解,這兩間房屋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精華路段的大樓,三樓辦公室約二百六十四坪、頂樓約卅坪住家,估計總價超過一億七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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