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齊國的人 換5月刑期
劉姓男子在社群網站PO文,指已婚的W先生與單身Y小姐關係異常,並以「難道他是齊國的人」形容W先生;板橋地院認定,使用代號仍可讓他人辨識2人真實身分,且「齊國的人」是在影射W先生坐享齊人之福,判劉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法官稱代號仍可辨識身分
判決書指出,劉男與王、蔡都是新北市鶯歌區某社區住戶,99年4月間,劉的親友因社區違規停車與王男有糾紛,劉男竟以暱稱「說書人」PO文寫說:「W先生某天深夜獸性大發,衝到樓下去踹一位單身貴族Y小姐的門?人家可是黃金單身貴族的呢!?踹一踹,W先生就從承租戶搖身一變成區分所有權人。」
文章還寫:「為什麼有妻小的W先生會跟黃金單身貴族Y小姐共有一間房子呢?」及「既然W先生與Y小姐共有一間房子,那請問一下他們算不算是同居人阿?」「奇怪!W先生不是有妻小嗎?怎麼有同居人呢?阿難道他是齊國的人?」
王男與蔡女提告後,檢警循IP位置揪出劉男。法院審理時,他否認PO文,並堅稱與對方無冤無仇,並無犯案動機;劉男的委任律師則稱,IP位置不代表就是劉男PO文,且他人根本無法特定W先生、Y小姐是何人。
法官認定,劉男親友曾因違規停車被王男拍下檢舉,所以劉男才替親友出頭PO文,且王男曾在劉男PO文前2天上網回應「踹門事件」,故其他使用者可依王男的帳戶歷次發表的文章,推知W先生與Y小姐真實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