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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告老師傷害 每月至少2件

家長告老師傷害 每月至少2件

英語補習班毛姓教師去年間因黃姓學童上課時玩布偶不專心,毛姓教師以教學道具「黏黏球」丟向學童,卻砸中黃的右眼,造成角膜損傷,家長興師問罪,要毛「負責到小孩長大」,索討30萬和解金,毛有誠意和解,但金額過高、和解破裂,雄檢昨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高雄地檢署表示,少子化現象讓子女成為家長的心頭肉,但也造成教師被學生提告傷害的案件變多,據雄檢統計,近兩年來每月至少都有兩件教師被學生提告傷害的案例,傷勢都很輕微。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說,學生告老師的狀況的確有升高趨勢,因觀念轉變,早期體罰的教學方式在台灣已很少見,但教師被家長提告傷害的機會反而比從前高,這應與家長教育觀、權利意識提升有關。

39歲的毛姓教師去年7月在苓雅區美語補習班上課時,黃姓學童在課堂上玩玩偶、破壞上課秩序,毛師用教具「黏黏球」丟擲學生,卻砸中學生右眼,造成眼角膜受損。家長認為老師應用口頭勸誡或罰站,而不是丟東西,醫師發現小孩眼角膜表皮點狀破皮,恐有青光眼、視力下降的後遺症,因此提告 。

毛姓教師昨得知遭檢方起訴後,語氣無奈說,砸傷學童是他不對,也有誠意與家屬和解,但開了三次和解會,第一次家長就要30萬,後來談到15萬一次付清,不能分期,讓他十分為難,家長甚至提出「不然負責小孩到長大」的要求,他希望透過法官裁判,讓紛擾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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