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春節假期 不是6天就是9天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明訂民俗節日若逢周二或周四,前、後一天上班日均調整放假,並擇日補上班。依此推算,未來春節假期將固定形成九天或六天的連假。
現行紀念日及節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辦理,屬行政命令,為推動節、假日法制化,行政院會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將送立院審議,盼從明年元旦起實施。
根據草案,確定全年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共十一天,連同周休二日,全年總放假天數一一五天。除春節放三天、除夕放一天,且逢例假日補假外,開國紀念日、和平紀念日、國慶日、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均於放假一天;婦女節等其餘紀念日及節日不放假。
草案同時明訂,民俗節日適逢周二或周四,其前(周一)、後(周五)一日上班日調整放假並擇日補上班。未來除夕及春節假期不是六天連假,就是因調整放假而成九天連假。
為彰顯各界關懷環境議題,草案將六月五日訂為「環境日」,並分別訂定「婦女節」及「兒童節」。增列八月一日原住民族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節日,另將「台灣光復節」改為「台灣光復紀念日」、「民族掃墓節」還原為「清明節」。未來廿年,每年平均實際放假天數一一三.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