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禮習俗
1.吃飯不能坐著吃,家中有喪事代表不吉利而且也不是開心的事情,坐著吃飯有團員熱鬧之意,所以不行
2.在家中未乾淨之前(還在守喪期間),一般是七旬(49天)之內,不可以帶孝到別人家,會帶楣運到別人家
3.家中不可以看電視及一些娛樂,也是熱鬧之意所以禁止
4.往生者入殮之後,不可以把圍幕翻開看到棺材,不吉利
5.家中有人往生,要在鄰居家門口貼紅紙辟邪
6.家中的電燈早晚都不可以關 靈堂的蠟燭 香 要不間斷的燒,幫往生者帶路祈福
7.晚上要有人看守靈堂以免香燒完即注意安全
8.喪事期間若家中有昆蟲或動物不可以殺死或趕走,那些可能是已經往生的人來帶領往生者的
9.家門口要放置末草水供祭拜者離開時使用去霉氣
10.去喪家時身上要帶末草 榕樹葉或零錢護身符之類的,離開時不可說再見,並在回家的路上將榕樹葉丟掉,不要馬上回家去其他地方走走, 回家後不要立刻進家門要在門口用墨草水清洗一下
11.喪家對於來幫忙的人(法師 道士等)給ㄧ點紅去霉氣
12.出殯後要給有貼紅紙的鄰居一份禮物(內有鞭炮 金紙 餅乾),並做灑淨告訴林居這段時間麻煩他們了,放鞭炮燒金紙去霉氣
13.在往生者未滿ㄧ年(49天過後)時,若要參加一些熱鬧的喜事,必須徵求對方的同意,以免有禁忌問題
14.帶孝的期間不可以進廟裡
15.為出殯前不可以開往生者玩笑或說不吉利的話
16.對年(一年之內)之前,遇到節日要提早一天未往生者過節,因為往生者尚未寫入祖先牌位,所以不可以和祖先一起過節
17.若有公務ㄧ定要到其他人家或出國,要事先向別人報備或將孝誌寄放在靈堂,並對往生者說明原因
18.家中若有侍奉神明要用紅紙蓋起來,以免冲到
19.到殯儀館要帶護身符
20.吃飯的時候也不要叫大家去吃~餓的人想吃自己去吃就好了...
21.每天都要換水果拜拜唷~不可以擺鳳梨~芭樂~和梨子唷~
22.直系親屬不理髮、不刮鬍子,並且百日之內子孫均需「帶孝」
23.外家的人到喪家送葬只有送出,沒有送到墳地。
24.家人應穿著樸素
25.去喪家向死者致哀,也要了解台灣的民俗不能回頭,也不能說「再見」,喪家也不可以說「再會」,因為,死亡是不好的事,最好不要再來一次。
26.燒腳尾紙:銀紙要一張一張的燒,不可太急,亦不可成疊焚燒,傳說一張一張燒猶如亡靈一步一步行走,太急焚燒則亡靈須狂奔顛沛。
27.將門關一扇,並吊白布幔將屍體四周圍住俗稱「吊九條」。也有人使用蚊帳將屍身圍起來,以和外界隔開,以免照射到日月光。
28.守舖(守靈):喪者家屬舖草蓆於水床旁,徹夜守護遺體,順便預防死而復活的情況發生時,可以立刻加以急救,而有親友前來弔祭時也才有人招呼回應。守靈時定時焚燒一些銀紙及檢視腳尾燈,使其通宵光明以克盡孝道。
29.洗淨:在喪事中,道士在一盆水中放黑麻油,燒淨符,喪家每人用手指沾水洗自己的上眼皮,稱為「洗淨」意謂潔淨,把眼中看到的不清潔的事物洗去。在納棺、出葬、做功德時,都有這種儀式。
30.回食(請客):返主後喪家都會準備簡單的宴席,招待幫忙料理喪葬事宜及會喪的親友,表示哀感致謝之意。同時為了洗淨(驅邪求福)還要贈送親友炮竹、蠟燭、壽金、束香、糕仔(糖果)、毛巾等。另外抬棺人及樂隊則另給禮金。此種喪宴,不歡不樂、默默用餐,親友返家時,不可和喪主告辭,大都默默離去。
31.告別儀式由家祭開始,家祭禮主要項目為上香、獻奠品。上香二支三拜,孝眷一般行三跪九叩首,孝男孝女等奠弔後爬行過靈棹下,男左女右分跪兩旁,叩謝親族之奠弔,家祭完畢即撒各種牲禮。
32.家祭後即行公祭以及拈香禮,喪家對前來奠弔者,以面巾或手帕等答禮
傳說及雜俗:
1.衣裳的袖子要長得將手完全蓋住,據說手露出來,將來子孫會成為討飯的。
2.魂轎的轎夫一名喚康得喜--扛得起,一名喚李有祿--利有路。
3.孝男及家眷,平時出外做事為方便都不帶孝而將其寄放在靈位香爐側,俗稱「寄孝」。待對年時,至土地公廟焚香脫孝。
4.訂購棺材一直忌諱稱「買棺材」,而改稱「買大厝」、「買大屋」或「買大壽」、「放板仔」、「買壽具」皆取意吉祥也。
5.棺材內底部鑿就之小方洞另削一柄自內塞出,名為「龍喉」,打桶者入窆時須將之打除。
6.「媳婦頭,查抹子腳」,指女屍由媳婦梳頭,媳婦梳頭時應跪在地上離屍約一尺以外,連哭帶號,恭恭敬敬梳理,梳頭前三後四。由女兒穿襪及布鞋。
7.屍之口中含用紅紙包之龍銀一枚,放入時,須唱:「含孝歸土」。
8.屍之面部須以四方形白布巾覆蓋,巾之四角有帶,繞結於項後。
9.男喪皆戴帽,女則包烏巾,否則即是和尚尼姑頭。
10.有些地區病人在未斷氣前就要穿上預先準備好的壽衣,如此死了以後才能得到。
11.壽衣俗稱「老嫁妝」,壽衣下身三裙二褲寓意:子孫大富。
12.壽衣之口袋皆縫死,以防錢財與福氣為其帶走。
13.俗謂屍溫最後消失之處以定死者歸於何道,若人死後全身冰冷僅腦中心仍有餘溫,則此人超凡入聖,往生西方。若餘溫在眼則歸天道,餘溫在心則歸人道,餘溫在腹歸惡鬼道,餘溫在膝則歸畜牲道,餘溫在底則歸地獄道。
14.俗曰:「一樣生,百樣死」,以老而壽終止於寢者為順終,否則即為非順終稱為凶死。凡凶死於外者,入木之際皆須至出事地「引魂」,同時請僧道至出事地點誦經超渡亡魂。死亡地點如在海外,則向者死亡地點的方向或到海邊舉行遙祭。
15.俗謂地獄有枉死城,人被處死、毒斃、或縊死、自盡等,靈魂定會被閻王幽禁在枉死城,所以必須延請道僧讀經向閻王求赦罪,以便由枉死城救出。溺水者須作「牽水懺」,難產而死的作「牽血盆」。須製作五、六尺之圓筒形迴龍燈,產死者糊紅紙,溺死者糊白紙。須執魂旛至出事地引魂,否則其魂將徘徊不去為厲鬼在該地而產生「抓交替」之惡性循環。溺死者尚需牽懺,牽亡魂出困境,否則永不得超生。車禍死者再開枉死城。投環者須作「放索」。服毒者要做「解藥」。被殺而死者,要作「解刀法」。在床上氣絕者要「打眠床架」。
16.祭品中不用鴨與蔥,鴨與押同音,蔥、娼同音故不用。
17.死後若有仇不能報,則於棺內置木炭,能使死者至陰間報仇。
18.將吊屍入棺的白布條,撕下一小塊塞入腰間,俗傳如此可使己身及兒孫身體健康永不腰痛。
19.若兒孫或親戚中患有痼疾者,此時可至棺側,以銀紙在患部自上往下掃若干次並說:「請仙命挑到土州去丟掉。」俗信如此做病況多能痊癒或減輕。
20.屍入棺,慎防眼淚滴落屍上,俗謂淚沾屍則死者靈魂即不能脫離肉身而超生。
21.入木時子孫人影落入棺內為屍所壓,必犯煞致死。
22.入木時如逢雷鳴,以為死人的肚子會脹起,因此要用鑼蓋其腹部。
23.屍身左手執手巾,右手執摺扇供搧涼用,也表示亡者透心涼,無牽無掛而死。
24.另置棉線若干條,其條數乃死者年歲再加一,俗稱「長命線」。
25.難產而死者一屍兩命,則須再加一替身尪仔湊成三人,而免家人再有死亡之忌。
26.死者入殮後,則將死者移舖時所用之諸物,棄之於荒野,謂之「送腳尾」。27.此時有洗淨之俗,即拔除邪穢之意,及驅除不祥。
28.親朋至喪家慰問,謂之「埋(覓)喪」、「問喪」或「探青」。
29.女婿祭時,席上加紅毯,因其為外人故加毯以示尊敬,然女婿不可跪在毛毯上,俗謂:「今世跪毛毯,來世睡豬穴」,須先上前將紅毯折一角示不用,乃行三進三退之大禮,上香、奠酒、叩頭,若逕用紅毯,將被笑為不知禮。
30.朋友上香,昔日皆用二條香名為「參香」,近年來人人交遊廣闊,用線香則爐易滿,故改用香末,所以稱為「拈香」。其禮為朋友兩兩上前拈香,先向遺像一鞠躬,前進,自香末盤中拈香末置於香爐上三次,後退,向遺像一鞠躬,左右孝男孝眷答禮,向左右孝男孝眷各一鞠躬,退下,禮成。
31.夫妻之一方若亡,則健在的一方,可以祭拜,僅立拜不跪,且在朋友拈香之後行之。
32.割棺時由棺木上割下一小木片,持放於香爐內,取以「丁蘭抱木拜母」之古意。
33.丈夫年輕喪妻,日後如欲再娶,則發引前須「過番」,於妻柩兩側各置一長椅,丈夫攜一包袱,一支傘,由柩上跨越,表示各行其道,互不干擾。此意即先生假裝要到外地去,亡者信以為真,則不會再回家來糾纏先生。
34.丈夫先亡,其妻不得送喪,除了欲再嫁的婦人,概不送喪。長輩亦不送晚輩,否則死者將不得再轉世。妯娌亦不相送,俗謂「送東西(妯娌),會敗(窮)」。
35.出葬時靈柩不可自喪宅後繞之,否則即謂之「纏龍」,俗信子孫將因此而窮困。
36.棺柩之放栓(放水)又稱為「開龍門」,俗信若未打通而埋之,子孫將有啞者。既通,孝男則以土丸封之,以免臭氣外溢。
37.俗諺:「查某子灰及吹」即墓上之灰土由女兒出資,吹即鼓吹、八音等也由出嫁女兒等出資僱用。
38.掩土時除了影子不可落入墓穴中外,足跡亦不可掩沒,若留有足印,須先以鋤面抹平,始可加土於其上。
39.祭土地公之牲禮中必有鴨蛋,祭畢則剝其殼而撒於墳上,表示亡人能「脫殼」再生。祭墓之銀紙留下一些不燒化,與蛋殼同撒於墳上。
40.喪鬮煞:目擊喪家推靈或出殯而致生病,俗信此為邪神作祟稱「喪鬮煞」,須於百日忌內取靈桌桌裙一端或香條等用以洗身,病就會痊癒。
喪葬禮節流程
臨終>通知子孫>併廳、舖水舖>移舖>遮神>壽終正寢>辭神、舉哀>子孫變服>換枕、嘴含銀、蓋水被、供腳尾飯、燒腳尾紙、點腳尾燈>吊九條、守舖、報喪、買棺、看日、擇地>成服帶孝、辦理死亡登記、請僧道唸腳尾經>乞水沐浴、理容、張穿、套衫、抽壽、吃黑糖麵線>接棺磧棺、燒庫錢(還庫)、乞手尾錢、辭生(小殮)>佈置棺底、誦經做功德>大殮>封釘(封棺)>打桶(停柩)>併腳尾物、設靈桌靈堂、早晚捧飯>印製訃聞及寄送>做七(旬)>葬前準備工作、工作人員之分配、禮堂之佈置、物品之準備>出殯前日之法事>殯喪(出山)>轉柩(請棺)>壓棺位>告別儀式(家奠禮>公奠禮)>點釘、旋棺>啟靈>發引>送喪行列>辭客>安葬(祀后土)>進壙‧窆>點主>祭墓)或(火葬>進納骨塔)>呼龍、撒五穀>旋墓>返主>接主安靈(入門前過火、吃甜豆、洗淨)>回食(請客)>巡山>完墳>守孝>做法事、做七日、百日、對年、三年>合爐>培墓>做新忌>清明掃墓>揀骨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