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生活常識] "千金小姐”的由來

"千金小姐”的由來

公元前522年,伍子胥父兄被楚平王殺害。伍子胥逃離楚國,投奔吳國。途中他饑困交加,見一位浣紗姑娘竹筐裏有飯,于是上前求乞。
姑娘頓生恻隐之心,慨然相贈。伍子胥飽餐之後,出于安全原因,要求對方爲他的行爲保密。但姑娘猛然想起,男女接觸爲禮教和輿論所不容。
她随即抱起一石,投水而死。伍子胥見狀,傷感不已。他咬破手指,在石上血書:“爾浣紗,我行乞;我腹飽,爾身溺。
十年之後,千金報德!”

後來,伍子胥在吳國當了國相,吳王調遣勁旅攻入楚國。
公元前506年,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其屍鞭之三百”。
伍子胥報了大仇之後,又想到要報恩,但苦于不知姑娘家地址,于是就把千金投入她當時跳水的地方。
這就是千金小姐的由來。

用“千金”來比喻女子,最早的文字記載見于元代曲作家張國賓所寫的雜劇《薛仁貴榮歸故裏》:“你乃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請自穩便。”明、清以後的話本小說中稱女孩子爲“千金”的就更多了。

2.古時把富貴人家的女孩稱爲“侯門千金”,今人泛稱女孩叫“千金小姐”。女孩何以稱“千金”?這得從我國的古代貨币單位說起。
兩千年前的秦朝以一镒爲一金(“镒”是古代重要單位,一镒爲二十兩或二十四兩),漢朝以一斤金子爲一金。秦漢時金多指黃銅,“千金”實爲“銅千金”。
後人借“千金”以言貴重,如“一字值千金”、“一言千金”、“一笑千金”“一刻千金”、“一諾千金”、 “一物千金”等均是此義。在社會交往中,漸漸地,人們也就将未婚女孩專稱爲“千金小姐”了。

$冷知識接收站$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