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侮辱人 挺友反挨告判更重
沒事真的不要在臉書上亂鋪文!桃園市王姓男子為力挺講了「人不跟狗計較」被處拘役40天陳姓友人,在臉書鋪了「檢察官就是要大家明白不可隨意侮辱狗的品格」,還貼上「檢察官來告我呀…」,結果也被告,吃上公然侮辱罪,還被處以50天拘役,比好友天數還多。
王、陳二人與楊姓男子都住同一個社區,因社區管理委員選舉,素有嫌隙。3年前,陳對楊說了句「人不跟狗計較」,結果被告,刑事部分判處拘役40天,民事部分須賠償4萬2000元。
王路見不平、「鋪文」相助,在臉書轉貼好友被訴新聞,並在底下留言「陳兄用狗形容此事和他當場的情緒,的確不當,因為這話語嚴重侮辱狗的忠誠和貼心,檢察官跟法官就是要讓大家明白不可以隨意侮辱狗的品格」,還鋪文說「我說了這麼多遍,檢察官來告我呀,來告我呀,不敢告嗎?我賺到嘍!」
楊見了鋪文,認為「他不如狗」下對王提告,法院審理時,王雖辯稱文章沒有針對任何人,也無妨害他人名譽意思。
但法官認為,王的文章是反諷法院對陳的判決,並暗喻楊「比狗不如」,有輕蔑、謾罵意涵,因此認定有罪,而且因小事侮辱他人,犯後仍狡辯、毫無悔意,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