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罵人和附和者 都判拘役
百貨公司郭姓店員在自己臉書po文,說隔壁店員和老闆是gay(同性戀)、「賣肛賺錢的」等話,同事潘女在底下留言回覆,事後兩人都挨告。法官依妨害名譽判郭拘役40天、潘30天,可易科罰金,可再上訴。
法官判決指出,郭姓店員去年4月在自己臉書頁面上po文,內容為「賣肛門賺錢的」、「小小折是靠賣肛賺錢的」、以及打卡店位置po的「隔壁gay店老闆…快50歲的人了真是不知道他想幹嘛」等話;潘姓女店員則在底下留言「沒有人不知道」。被影射的隔壁服飾店洪姓、李姓負責人和謝姓店員發現後提告誹謗罪。
郭姓店員辯稱自己只是抒發心情,沒有指名道姓罵誰;潘姓店員辯稱自己只要看到郭姓同事po文就會回覆,對郭姓店員文中的「小小折」是誰並不清楚。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郭姓店員的貼文雖然沒有點出店家名稱和位置,但他打卡在自己店裡,又說「gay店」在隔壁,位置顯而易見,且大家都知道小小折就是謝姓店員,足以毀損他們的名譽,判決兩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