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碰上不明騷擾電話該如何處理?
民眾碰上不明騷擾電話該如何處理?
目前法律僅針對有出聲的恐嚇電話約束,出言不遜造成對方心生恐懼可提出恐嚇告訴,惟要注意錄音佐證。
(一)如果受到騷擾的是家用電話,民眾可向電信公司付費申請來電紀錄,再依騷擾來電號碼向電信公司申請列為拒絕接聽黑名單;至於行動電話騷擾,目前尚無拒絕黑名單服務,民眾可透過行動電話本身的拒接來電功能加以排除。
(二)可向法院請求禁止處分,查出發話人後限制他不可再撥打此電話號碼,若違反規定則可請求法院執行處強制執行,必要時甚至拘提管束。
(三)若發話人是親屬甚至是夫妻、有同居關係的男女朋友,因一方執意分手、離婚,對方刻意以電話騷擾,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提告,甚至聲請保護令。
(四)被電話騷擾而受有精神上之痛苦或導致住居安寧之干擾,在某種程度上已構成民法第184條或195條侵權行為之要件(須負舉證任務),得訴求法院為損害賠償或停止侵害或回復名譽等判決。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