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科罰金、易服勞動如何聲請延緩執行?
易科罰金、易服勞動如何聲請延緩執行?
地檢署執行科所寄送之傳票如有檢附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之相關資料,則表示可提出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只需在傳喚日當天到案提出聲請。
當日提出聲請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之情形:先至地檢署執行科承辦股報告,交付提出易服社會勞動制度相關資料於書記官後,書記官整理案卷及所提出的資料後,再由觀護佐理員帶至偵查庭開庭,如經檢查事務官或檢察官審認無其他傳染病或疾病後,准予提出聲請,此時可請檢察官延長履行期間,並由書記官開立指揮書,全案再交由觀護人說明及安排時間,所以不會當天就社會勞動,也可以利用准許社勞後跟觀護人說明目前狀況,由其來安排工作時會考量本人的狀況。
如果選聲請易科罰金並辦理分期繳納,最好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戶證明等,可以證明經濟上困難的證明。要開手術的診斷證明也可檢附,要分多期就看所提出的資料而定。辦理聲請易科罰金當日去聲請即可。至於欲延期執行,就需將相關證明文件等檢附給承辦股,來辦理延期執行。提出時間可以提早也可以在傳喚當日,但建議如已經收到傳票後可以提早去提出聲請延期, 不要當日去聲請會較好。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