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冒名頂替,也會構成犯罪呢!

冒名頂替,也會構成犯罪呢!

經常有人會想要替人扛罪,尤其是在過失傷害、酒後駕車的情形(例如:乘客替有喝酒的駕駛頂罪),如果被拆穿,不但無法替人頂罪,自己還要吃上官司呢!

依照刑法第164條第2項規定,是要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如果經法院傳喚作偽證企圖頂罪被拆穿,還有可能會觸犯偽證罪,依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的罪是相當重的呢!

事實上,犯罪當時有可能會有目擊證人,還有相關物證,甚至於有監視攝影機,所以您千萬別以為做犯法的事情都沒有人發現,所謂「舉頭三尺有神明」,這句話說得一點都沒錯,值得大家仔細思考。

來源:台灣法律網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