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砲請挑對地點
這是一個真實故事
我朋友在去年的暑假
一時好奇心作祟
與他的女友溝通好
半夜跑到台中某某XX公園做愛做的事情
(大家應該都清楚哪個公園我就不明講-靠近大肚山上)
晚上的公園充滿著賞亮的星星
他們原先用意是浪漫享受兩人的月光
到了公園最暗處(因為他們第一次害怕春光外洩)
兩人開始慢慢調情邊脫著衣服
直至衣服脫光準備辦正事了
(過程我不強調)
繼警張又害怕的情況下他們也圓滿地達成目的
但無料我朋友射出後不久
兩人準備要穿著衣服
發現感覺身旁的景色毛毛的不覺起了肌皮疙瘩
我朋友與他女友往旁邊的森林一看
沒看還好看到嚇到
一個穿紅衣洋裝全身是血跡的女子彎著頭在對他們微笑
而且重點是沒有下半身
我朋友他們兩人趕緊抱著衣服馬上離開現場(沒時間穿上)
出了公園後剛好被附近的巡邏警車看見
帶回來派出所描述過程
隔天也馬上到了廟裡收驚拜拜
聽廟中口述好險他們有去收驚
因為那名紅衣女孩跟蹤他們到廟中門口
我個人結論
真的是...辦事情還是在室內來得好
因為我個人有陰陽眼
所以我不希望我辦事情總是有人在看我!
這也許也是個教訓!
不要因為自己一時興起冒犯到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