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孫子兵法

孫子兵法

孫子兵法共分十三篇,主要論述了軍事學的主要問題,對當時和現在的戰爭經驗進行了總結,提出了一些著名的革命性軍事命題,並且揭示了一些具有普遍意義的軍事規律。

始計第一(原篇名應作「計」)
作戰第二
謀攻第三
軍形第四(原篇名應作「形」)
兵勢第五(原篇名應作「勢」)
虛實第六(原篇名應作「實虛」)
軍爭第七
九變第八
行軍第九
地形第十
九地第十一
火攻第十二
用間第十三


始計篇第一 - 有謀畫才有勝算


始計,就是戰前的打算,古時稱為「廟算」。
本篇可以 說是《孫子》的總論,為謀略的根本。

其核心 論點有二:
一是軍事上的戰略運籌,對決定戰爭勝負的五個基本原素
(道、天、地、將、法 )加以分析研究,敵我對比,
認為有了勝利把握,才興兵作戰;
二是詭道,即以機詐,權變 :
各種情況下的不同作戰原則來指揮作戰,
以 「攻其無備,出其不意」獲勝。



孫子兵法:計篇第一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


道者,令民于上同意者也,可與之死,可與之生,民不詭也。

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

地者,高下、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

將者,智、信、仁、勇、嚴也。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之者不勝。

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

曰:

主孰有道?

將孰有能?

天地孰得?

法令孰行?

兵眾孰強?

士卒孰練?

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

兵者,詭道也。

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

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

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不備,出其不意。

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

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孫子兵法)作戰篇 第二 –速戰要速決


本 篇主要論述戰爭的指導思想:速戰速勝。

首先 從戰爭對人力、物力、財力的依賴關係出發, 提出「兵貴勝,不貴久」的戰略原則,以最小 的犧牲,贏得最大的戰果。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饋糧, 則內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其用戰也貴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 用不足。

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

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 也。

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于國,因糧于敵,故軍食可足也。

國之貧于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

近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竭,財 竭則急於丘役。

力屈、財殫,中原內虛于家。

百姓之費,十去其七﹔ 公家之費:破軍罷馬,甲冑矢弩,戟盾蔽櫓,丘牛大車,十去其六。

故智將務食于敵。

食敵一鐘,當吾二十鐘﹔箕杆一石,當吾二十石。

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

故車戰,得車十乘已上,賞其 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故兵貴勝,不貴久。

故知兵之將,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孫子兵法)謀攻篇 第三 –反敗為勝


謀攻,顧名思義就是運用謀 略戰勝敵人。

《孫子》在此篇貫穿一條「全勝 」的戰略思想原則,闡明戰爭是手段而不是目 的,所謂「全國為上,破國次之」、「伐謀、 伐交、伐兵」和「不戰而屈人之兵」,這才是 最好的戰略。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 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

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修櫓轒轀]、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闉,又三月而後已。

將不勝其忿 ,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 ,屈人之兵而非戰也。

拔人之城而非攻也,破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 全爭于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 逃之,不若則能避之。

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

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 以退而謂之退,是為縻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者,則軍士 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

三軍既惑且疑, 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 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

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故曰:知己知彼,百戰不貽﹔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 己,每戰必貽。


(孫子兵法)形篇 第四 –全方位的戰爭


軍形,「形」就是指軍隊的 客觀力量,兵力眾寡,戰鬥力強弱,素質優劣 等。
本篇基於上一篇關於「全勝」的思想,重 點討論戰略防禦中,軍事實力問題:即如何「 自保而全勝」的問題。


孫子曰: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侍敵之可勝。

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

故善戰者,能為不可勝,不能使敵之必可勝。

故曰:勝可知,而不可為。

不可勝者,守也﹔可勝者,攻也。

守則不足,攻則有余。

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動于九天之上。

故能自保而全勝也。

見勝不過眾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戰勝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

故舉秋毫不為多力,見日月不為明目,聞雷霆不為聰耳。

古之所謂善戰者,勝于易勝者也。

故善戰之勝也,無智名,無勇功。

故其戰勝不忒。

不忒者,其所措必勝,勝已敗者也。

故善戰者,立于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

是故勝兵先勝而后求戰,敗兵先戰而后求勝。

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

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數,四曰稱,五曰勝。

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

故勝兵若以鎰稱銖,敗兵若以銖稱鎰。

勝者之戰民也,若決積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


(孫子兵法)勢篇 第五 –變化莫測的奇兵


兵勢,一種突發的衝擊力量 ,而這種「勢」要靠人去創造。

本篇論述將帥 在擁有一定的軍事實力的基礎上,如何充分發 揮主觀、能動的作用,在軍隊編組、指揮、戰 法和部署上造成一種「勢險節短」壓倒敵人, 戰勝敵人的態勢。


孫子曰:凡治眾如治寡,分數是也﹔鬥眾如鬥寡,形名是也﹔三軍之 眾,可使必受敵而無敗,奇正是也﹔兵之所加,如以碫投卵者,虛實 是也。

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

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

終而復始,日月是也。

死而復生,四時是也。

聲不過五,五聲之變, 不可勝聽也。

色不過五,五色之變,不可勝觀也。

味不過五,五味之 變,不可勝嘗也。

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之也。

奇正相 生,如環之無端,孰能窮之?

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勢也﹔鷙鳥之疾,至于毀折者,節也。

是故 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

勢如□弩,節如發機。

紛紛紜紜,鬥亂而不可亂也。

渾渾沌沌,形圓而不可敗也。

亂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強。

治亂,數也﹔勇怯,勢也﹔強弱, 形也。

故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

以利動之,以卒動 之。

故善戰者,求之于勢,不責于人,故能擇人而任勢。

任勢者,其戰人 也,如轉木石。

木石之性,安則靜,危則動,方則止,圓則行。

故善 戰人之勢,如轉圓石于千仞之山者,勢也。


(孫子兵法)虛實篇 第六 –致勝有絕招


虛與實,在古代軍事術語當 中,是對立統一的範疇。

它不僅指兵力的大小 ,配備的強弱,還包括主動與被動,有備與無 備,勇敢與怯弱,整治與混亂,飽佚與飢疲等 各個方面。

總之,有利的方面就是「實」,不 利的方面就是「虛」。

本篇主要論述「避實而 擊虛」,「因敵而制勝」的進攻作戰原則。


孫子曰: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后處戰地而趨戰者勞。

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能使敵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

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飢之,安能動之。

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

行千里而不勞者,行于無人之地也。

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

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

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

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

微乎微乎,至于無形,神乎神乎,至于無聲,故能為敵之司命。

進而不可御者,沖其虛也﹔退而不可追者,速而不可及也。

故我欲戰,敵雖高壘深溝,不得不與我戰者,攻其所必救也﹔我不欲戰,雖畫地而守之,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

故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則我眾而敵寡﹔能以眾擊寡者,則吾之所與戰者,約矣。

吾所與戰之地不可知,不可知,則敵所備者多,敵所備者多,則吾之所戰者,寡矣。

故備前則后寡,備后則前寡,故備左則右寡,備右則左寡,無所不備,則無所不寡。

寡者備人者也,眾者使人備己者也。

故知戰之地,知戰之日,則可千里而會戰。

不知戰之地,不知戰之日,則左不能救右,右不能救左,前不能救后,后不能救前,而況遠者數十里,近者數里乎?

以吾度之,越人之兵雖多,亦奚益于勝敗哉?!

故曰:勝可為也。敵雖眾,可使無斗。

故策之而知得失之計,作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處。

故形兵之極,至于無形﹔無形,則深間不能窺,智者不能謀。

因形而錯勝于眾,眾不能知﹔人皆知我所以勝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勝之形。

故其戰勝不復,而應形于無窮。

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水因地而制流,兵應敵而制勝。

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

故五行無常勝,四時無常位,日有短長,月有死生。

(孫子兵法)軍爭篇 第七 –面對面決勝負


軍爭,即戰場上與敵人的鬥 爭。

本篇比較系統地論述了軍爭的原則和方法 ,以「詐」「動」「分合」為指導,強調「奇 」「正」的配合和「靜」「動」的運用,揭示 了「以迂為直,以患為利」的辯證關係。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于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于軍爭。

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

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后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  

軍爭為利,軍爭為危。

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

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法半至﹔三十里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

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

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和為變者也。

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

掠鄉分眾,廓地分守,懸權而動。

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

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

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

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

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此治力者也。

無邀正正之旗,無擊堂堂之陣,此治變者也。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遺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孫子兵法)九變篇 第八 –巧妙的應變之道


九變,即多變、權變的意思 。

本篇論述在各種特殊情況下的靈活機動的作 戰原則。

其核心就是:如果違背戰場實際狀況 的,「君命有所不受」,要求戰場上的實際指 揮官有決斷的權力。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于君,合軍聚眾,圮地無舍,衢地交和 ,絕地勿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 。

故將通于九變之利者,知用兵矣﹔將不通于九變之利,雖知地形,不 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變之朮,雖知地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是故智者之慮,必雜于利害。

雜于利,而務可信也﹔雜于害,而患可 解也。

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役諸侯者以業,趨諸侯者以利。

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 可攻也。

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廉潔, 可辱也﹔愛民,可煩也。

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

覆軍殺 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孫子兵法)行軍篇 第九 –八千里路雲和月


本篇曰「行軍」,不是指狹 義的軍隊移動,而是用兵作戰的行動要領。

主 要論述處軍(配置軍隊),相敵(判斷敵情) ,附眾(團結整飭內部)等三個問題。



孫子曰:凡處軍、相敵,絕山依谷,視生處高,戰隆無登,此處山之軍也。

絕水必遠水﹔客絕水而來,勿迎之于水內,令半濟而擊之,利﹔欲戰者,無附于水而迎客﹔視生處高,無迎水流,此處水上之軍也。

絕斥澤,惟亟去無留﹔若交軍于斥澤之中,必依水草,而背眾樹,此處斥澤之軍也。

平陸處易,而右背高,前死后生,此處平陸之軍也。

凡此四軍之利,黃帝之所以勝四帝也。

凡軍好高而惡下,貴陽而賤陰,養生而處實,軍無百疾,是謂必勝。

丘陵堤防,必處其陽,而右背之。

此兵之利,地之助也。

上雨,水沫至,欲涉者,待其定也。

凡地有絕澗、天井、天牢、天羅、天陷、天隙,必亟去之,勿近也。

吾遠之,敵近之﹔吾迎之,敵背之。

軍旁有險阻、潢井、葭葦、林木、○薈者,必謹慎復索之,此伏奸之所處也。

敵近而靜者,恃其險也﹔遠而挑戰者,欲人之進也﹔其所居易者,利也。

眾樹動者,來也﹔眾草多障者,疑也﹔鳥起者,伏也﹔獸駭者,覆也﹔塵高而銳者,車來也﹔卑而廣者,徒來也﹔散而條達者,樵采也﹔少而往來者,營軍也。

辭卑而備者,進也﹔辭強而進驅者,退也﹔輕車先出其側者,陣也﹔無約而請和者,謀也﹔奔走而陳兵者,期也﹔半進半退者,誘也。

杖而立者,飢也﹔汲而先飲者,渴也﹔見利而不進者,勞也﹔鳥集者,虛也﹔夜呼者,恐也﹔軍擾者,將不重也﹔旌旗動者,亂也﹔吏怒者,倦也﹔粟馬肉食,軍無懸缶而不返其舍者,窮寇也﹔諄諄翕翕,徐與人言者,失眾也﹔數賞者,窘也﹔數罰者,困也﹔先暴而后畏其眾者,不精之至也﹔來委謝者,欲休息也。

兵怒而相迎,久而不合,又不相去,必謹察之。

兵非貴益多也,惟無武進,足以并力、料敵、取人而已。

夫惟無慮而易敵者,必擒于人。

卒未親附而罰之,則不服,不服則難用也。

卒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也。

故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

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

令素行者,與眾相得也。


(孫子兵法)地形篇 第十 –山不轉路轉


本篇從戰略角度考察六種地 形,結合敵情、我情、天候進行綜合研究,構 成全面的情況判斷,為指揮官爭勝決心奠定基 礎。

所以孫子說:「知己知彼,勝乃不殆,知 天知地,勝乃可全」。


孫子曰:地形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險者、有遠者。

我可以往,彼可以來,曰通。

通形者,先居高陽,利糧道,以戰則利。

可以往,難以返,曰挂。

挂形者,敵無備,出而勝之,敵若有備,出而不勝,則難以返,不利。

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

支形者,敵雖利我,我無出也,引而去之,令敵半出而擊之,利。

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敵。

若敵先居之,盈而勿從,不盈而從之。

險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陽以待敵﹔若敵先居之,引而去之,勿從也。

遠形者,勢均,難以挑戰,戰而不利。

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故兵有走者、有馳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亂者、有北者。

凡此六者,非天之災, 將之過也。

夫勢均,以一擊十,曰走。

卒強吏弱,曰馳。

吏強卒弱,曰陷。

大吏怒而不服,遇敵懟而自戰,將不知其能,曰崩。

將弱不嚴,教道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

將不能料敵,以少合眾,以弱擊強,兵無選鋒,曰北。

凡此六者,敗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夫地形者,兵之助也。

料敵制勝,計險厄遠近,上將之道也。

知此而用戰者必勝﹔不知此而用戰者必敗。

故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

故進不求,退不避罪,惟人是保,而利合于主,國之寶也。

視卒如嬰兒,故可以與之赴深溪﹔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

厚而不能使,愛而不能令,亂而不能治,譬若驕子,不可用也。

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也。

故知兵者,動而不迷,舉而不窮。

故曰:知己知彼,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


(孫子兵法)九地篇 第十一 –絕地大反攻


「九地」篇是孫子在本書中的 第三次論「地」。

但在這裏所論的與第九第十 兩篇地形部份所論性質各殊,不僅不重複,而 且其意義又高一層,乃戰略性地形;研究戰略 地形中各種作戰要領,及對士卒心理上所產生 之影響,并應採取之統御方法。

其對地形之利 害在戰場心理上所發生之作用,分析盡致,亦 一般軍事地形學中少有論及者。

論中提出九種 不同地形的不同特點和作用,所應採取的不同 作戰方針。

并闡述了「兵之情主速」、「并敵 一向、千里殺將」等問題,強調要造成敵人弱 點,爭取主動,乘虛直入,行動迅速,要并氣 積力,要運兵計謀,善於指揮軍隊。

還論述了 將帥的工作作風,深入別國後的保密與機動。


孫子曰: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輕地,有爭地,有交地,有衢地,有 重地,有圮地,有圍地,有死地。

諸侯自戰其地,為散地。

入人之地 不深者,為輕地。

我得則利,彼得亦利者,為爭地。

我可以往,彼可 以來者,為交地。

諸侯之地三屬,先至而得天下眾者,為衢地。

入人 之地深,背城邑多者,為重地。

山林、險阻、沮澤,凡難行之道者, 為圮地。

所從由入者隘,所從歸者迂,彼寡可以擊我之眾者,為圍地 。

疾戰則存,不疾戰則亡者,為死地。

是故散地則無戰,輕地則無止 ,爭地則無攻,衢地則合交,重地則掠,圮地則行,圍地則謀,死地 則戰。

所謂古之善用兵者,能使敵人前後不相及,眾寡不相恃,貴賤不相救 ,上下不相收,卒離而不集,兵合而不齊。

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 止。

敢問:“敵眾整而將來,待之若何?

”曰:“先奪其所愛,則聽 矣。”

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凡為客之道:深入則專,主人不克。

掠于饒野,三軍足食。

謹養而勿 勞,并氣積力,運并計謀,為不可測。

投之無所往,死且不北。

死焉 不得,士人盡力。

兵士甚陷則不懼,無所往則固,深入則拘,不得已 則鬥。

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約而親,不令而信。

禁祥去 疑,至死無所之。

吾士無餘財,非惡貨也﹔無餘命,非惡壽也。

令發 之日,士卒坐者涕沾襟,偃臥者淚交頤。

投之無所往者,諸、劌之勇 也。

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

率然者,常山之蛇也。

擊其首則尾至,擊其 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

敢問:“兵可使如率然乎?

”曰:“ 可。”

夫吳人與越人相惡也,當其同舟而濟,遇風,其相救也,如左 右手。

是故方馬埋輪,未足恃也。

齊勇如一,政之道也,剛柔皆得, 地之理也。

故善用兵者,攜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將軍之事:靜以幽,正以治。

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無知。

易其事, 革其謀,使人無識。

易其居,迂其途,使人不得慮。

帥與之期,如登 高而去其梯。

帥與之深入諸侯之地,而發其機,焚舟破釜,若驅群羊 。

驅而往,驅而來,莫知所之。

聚三軍之眾,投之于險,此謂將軍之 事也。

九地之變,屈伸之力,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凡為客之道:深則專,淺則散。

去國越境而師者,絕地也﹔四達者, 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淺者,輕地也﹔背固前隘者,圍地也﹔ 無所往者,死地也。

是故散地,吾將一其志﹔輕地,吾將使之屬﹔爭地,吾將趨其後﹔交 地,吾將謹其守﹔衢地,吾將固其結﹔重地,吾將繼其食﹔圮地,吾 將進其途﹔圍地,吾將塞其闕﹔死地,吾將示之以不活。

故兵之情:圍則御,不得已則鬥,過則從。

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預交。

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 能行軍。

不用鄉導,不能得地利。

四五者,不知一,非霸、王之兵也 。

夫霸、王之兵,伐大國,則其眾不得聚﹔威加于敵,則其交不得合 。

是故不爭天下之交,不養天下之權,信己之私,威加于敵,則其城 可拔,其國可隳。

施無法之賞,懸無政之令,犯三軍之眾,若使一人 。

犯之以事,勿告以言。

犯之以利,勿告以害。

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

夫眾陷于害,然後能為勝敗。

故為兵之事,在于佯順敵之意,并敵一向,千里殺將,是謂巧能成事者也。

是故政舉之日,夷關折符,無通其使﹔勵于廊廟之上,以誅其事。

敵 人開闔,必亟入之,先其所愛,微與之期。

踐墨隨敵,以決戰事。

是 故始如處女,敵人開戶,後如脫兔,敵不及拒。


(孫子兵法)火攻篇 第十二 –決戰的一把火


火攻,在古代戰爭中是一種 特殊而有效的進攻手段。

本篇主要論述了火攻 的種類、目的、條件以及實施的方法。

除此之 外,又提出了「主不可怒而興師,將不可慍而 致戰」。

這一至理名言,似乎是全書的總結( 根據銀雀山出土的竹簡《孫子兵法》篇題木牘 ,《火攻》列在《用間》之後,為第十三篇) 。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

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

發火有時,起火有日。

時者,天之燥也。

日者,月在萁、壁、翼、軫也。

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

火發于內,則早應之于外。

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

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

火可發于外,無待于內,以時發之。

火發上風,無攻下風。

晝風久,夜風止。

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

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

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

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

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

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

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

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孫子兵法)用間篇 第十三 -用間篇–諜對諜


本篇從戰略的高度,論述了 使用間諜的重要性,及其各種間諜的使用方法 ,提出了先知敵情,「不可取於鬼神」、「必 取於人」的樸素唯物主義觀點。


孫子曰: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

內外騷動,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

非人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

故明君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于眾者,先知也。

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驗于度。

必取于人,知敵之情者也。

故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

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

因間者,因其鄉人而用之。

內間者,因其官人而用之。

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之。

死間者,為誑事于外,令吾聞知之,而傳于敵間也。

生間者,反報也。

故三軍之事,莫親于間,賞莫厚于間,事莫密于間。

非聖智不能用間,非仁義不能使間,非微妙不能得間之實。

微哉!微哉!無所不用間也。

間事未發,而先聞者,間與所告者兼死。

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知之。

必索敵人之間來間我者,因而利之,導而舍之,故反間可得而用也。

因是而知之,故鄉間、內間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間為誑事可使告敵﹔因是而知之,故生間可使如期。

五間之事,君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

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周之興也,呂牙在殷。

故惟明君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

此兵之要,三軍之所恃而動也。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