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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據時期》 荷蘭人對台灣的企圖

《荷據時期》 荷蘭人對台灣的企圖

荷蘭於一六○九年(明萬曆三十七年、日本慶長四年)達成在日本平戶開設貿易機關「荷蘭商館」的願望,並認為要發揮日本的貿易,有必要趁早佔據台灣。所以平戶荷蘭商館長布魯瓦(Hendrick Brouwer)乃向駐巴達維亞東印度公司總督波托(Pieter Both)提議,主張佔領台灣做為日本貿易的據點。
荷蘭人從一六一八年起,看到了與中國貿易的鉅額利益,就想要在中國沿岸或其附近建立一個美其名為轉運站的軍事基地,這個轉運站不但要用來與中國通商,也要當作他們從阿拉伯到日本與菲律賓之間各港口的貿易中繼站。中國是進出口貨品的大市場,荷蘭人一開始經營海外貿易,就把中國看成最重要的市場。過去要得歐洲人所無法生產的中國絲、瓷器,必需經由「絲路」,從陸路經中國沙漠、中亞,經阿拉伯人的手,花費經年,成本昂貴。如今有船運可直接與中國人買貨,一次可載運千百隻駱駝一年的裝載量,利潤之大可想而知,荷蘭人必然採取各種手段來達成與中國貿易,甚至開啟戰事。而目前中國所出產的磁器、絲綢全被在澳門的葡萄牙人所獨佔。
同時,英國駐日本的平戶商館長柯克斯(Richard Cocks)也在一六一九年(萬曆四十七年)向本國報告有關台灣的情形,並委託僑居日本的李旦斡旋和中國當局的貿易交涉。再者,在歐洲的荷蘭和英國,再度訂立荷英防守同盟。
荷蘭本國的東印度總公司也在一六二○年(泰昌元年),指令東印度公司總督攻佔中國或尋找貿易中途站,並例舉「小琉求」(台灣)為適當的爭取對像之一。



十七世紀荷蘭甲板船海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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