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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民主國的抗日

臺灣民主國的抗日

甲午戰爭大清帝國慘敗,1895年〈清光緒21年〉4月17日清國的代表李鴻章在日本下關〈馬關〉與日本代表伊藤博文簽下「馬關條約」,將台灣全島及其附屬島嶼以及澎湖列島「永遠讓與日本」。當時,原本和台灣澎湖一起被割讓的,還有遼東半島,後來遼東半島在俄、德、法三國干涉下,由大清帝國付款贖回。



馬關議和圖
甲午戰後清、日的議和,
是在日本下關的春帆樓進行。
資料來源:《中國歷史圖說─清代》,
世新,1984年。


馬關條約
資料來源:《中國歷史圖說─清代》,
世新,1984年。
割台消息傳到台灣,台灣官紳譁然。臺灣巡撫唐景崧、工部主事丘逢甲等人,乃籌組「臺灣民主國」,意圖抵抗日本的統治。
五月二十五日,臺灣民主國成立,唐景崧被推為總統,建號永清,定藍地黃虎為國旗,鑄國璽,設總統府及議院,以台灣首富林維源為議長,丘逢甲任團練使,劉永福任民主大將軍並鎮守台南。隨後又規定在台文武官員以二日為限,可以自行決定去留,結果大多數在台官員顯然對民主國沒有太大的信心,約有一百五十名官員隨即「落跑」中國大陸,連議長林維源也只捐了銀子,沒有就任就跑到大陸去了。


台灣民主國國旗
資料來源:《黃虎旗的故事》,
國立台灣博物館,2002年。


唐景崧
原本為大清帝國台灣巡撫的唐景崧,
搖身一變成為台灣民主國的總統。

五月底,日軍自澳底(今台北縣貢寮鄉)登陸。很快地,至六月初,便已經逼近台北城,唐景崧、丘逢甲等臺灣民主國要員,先後潛走中國大陸,臺灣民主國形同瓦解,只剩劉永福留在台南繼續抗日。儘管如此,臺灣仍有許多士紳,如吳湯興、姜紹祖、吳彭年、徐驤等,選擇與臺灣共存亡,全力抵抗日本,最後戰死。在義勇軍奮力抵抗下,日本於十一月十八日才宣告「全島悉予平定」。臺灣從此落入日本佔據。



台灣東北角,1895年日本在此登陸攻台
初期的武裝抗日

1895年11月,台灣民主國雖然被日軍消滅了,但是許多地方卻仍持續出現零星的抗日游擊行動。從1895年(日本明治28年)年底一直到1902年,每年都仍有抗日事件發生。其中,以北部的簡大獅,中部的柯鐵虎,南部的林少貓規模較大,被稱為抗日「三猛」。



抗日軍攻台北城
台北城雖然很早就被日軍攻下,但抗日軍仍不時想要奪回。
圖為1896年簡大獅、陳秋菊等領導抗日軍進攻台北,城內日軍守衛情形。
資料來源:《黃虎旗的故事》,國立台灣博物館,2002年。

為了鎮壓層出不窮的抗日活動,臺灣總督府於1898年公布「匪徒刑罰令」,明白規定曾是抗日活動或破壞日本統治者,無論首從,一律處死。到1902年,因觸犯「匪徒刑罰令」而被處死的人,達到將近一萬二千人。這法令也確實有效地壓制了抗日事件的產生,自1902年林少貓被日軍誘殺,至1907年為止,抗日活動約有5年左右的停歇期。



匪徒刑罰令條文
匪徒刑罰令是用來鎮壓抗日者的利器。
資料來源:《台灣匪亂小史》,1920年。


林少貓
抗日三猛之一的林少貓,為日軍公認最難對
付的抗日領袖,1902年被日軍用計所殺後,
第二階段的武裝抗日也暫告一段落。
資料來源:《台灣匪亂小史》,1920年。

1907年11月,由蔡清琳所領導的北埔事件爆發,武裝抗日行動又開始產生,總計到1915年間,共有十三起武裝抗日事件,其中規模最大、影響最深遠的,為1915年7、8月間爆發的 事件。因事件的主謀者是余清芳,所以又被稱為「余清芳事件」﹔而余清芳透過台南市的齋堂西來庵招募黨徒,所以也被稱為「西來庵事件」;抗日行動爆發的地點在 (今台南縣玉井),因此通稱為「 噍吧事件」。


北埔事件紀念碑
資料來源:引自莊永明,
《台灣紀事》,1989年。


西來庵的神符
余清芳等人在西來庵以神符和善書宣傳抗日革命思想。
資料來源:《台灣匪亂小史》,1920年。
總計這次事件,被捕達一千八百多人,其中866人被判死刑,453人處有期徒刑,217人行政處分,86人無罪。由於死刑人數太多,引起日本國會部份具有人道精神議員的反對,因此在執行95名死刑之後,其餘皆被改判無期徒刑。 事件被平定後,日本佔據時期平地的武裝抗日也告一段落。



事件被告出庭
圖為噍吧事件頭戴頭罩的被告出庭的情況。
資料來源:《台灣匪亂小史》,1920年。


余清芳及人犯遊街示眾
圖為余清芳(坐人力車者)以及年事
件相關人犯被捕後,遭押解遊街經過台南車站的情形。
資料來源:《台灣匪亂小史》,1920
年。

總督專制的形成
日本佔領臺灣後,1896年(明治29年) 3月30日,日本帝國議會通過第63號法律 ─「關於在台灣實施法律與條例的法律」,將議會立法權委託給臺灣總督,世稱「六三法」,這使臺灣總督擁有立法權。



台灣總督府
     1919年,新的總督府落成,成為統治台灣權威的新地標。
二次大戰日本戰敗,韓國的朝鮮總督府不久即被韓國人拆除,
台灣總督府卻依然屹立著,只是招牌由總「督」府改成了總「統」府,
太陽旗變成青天白日旗。資料來源:《台灣懷舊》,創意力,1993年。
在六三法的基礎上,臺灣總督又制定了有關臺灣行政、司法、軍事的相關法規,規定總督在行政上是臺灣最高的行政長官,擁有不受節制的人事任免權,以及「總督府令」的發布權;在司法上擁有台灣各級法院的管轄權,以及司法官、檢察官的任命權;在軍事上總督須具有陸軍大將或中將的軍人身分,並有統領陸、海軍之權。使臺灣總督獨攬行政、立法、司法、軍事等大權於一身。



台灣總督官邸
    台灣總督及行政、立法、司法、軍事等權力於一身,
因而有台灣土皇帝之稱。圖為距總督府僅有數步之遙的總督官邸,
戰後成為現在凱達格蘭大道與公園路交界的台北賓館。
資料來源:《台灣懷舊》,創意力,1993年。

警政與社會控制
日據時期臺灣的警察除了擔負一般的警政事務之外,尚須輔助執行行政事務,權力非常之大。舉凡維持治安,審查出版品,監視公共集會,取締非法勞工,消防業務,取締吸食鴉片,管理保甲,管理原住民部落,管理當舖、澡堂、餐廳、旅館、屠戶、妓女戶,政令宣導,維護公共衛生,維修道路,土地、戶口調查,控制灌溉與用水,促進工商業與教育等,都是警察的職權。由於警察權力大,因此一般臺灣都稱呼警察為「大人」。對於有些仗勢欺人的警察,則會私下稱呼其為「四腳的」,意指警察為狗。



原住民區域警察
警察在原住民部落的權力更大。
資料來源:《台灣世紀回味時代光影》,
遠流,2000年。


警察海報
1901年,全臺各階層警察有5675人,派出所有930個,而當時全台的總人口數約為三百萬人。警察比例之高,在亞洲名列前矛,臺灣有如是警察之島。

除警察之外,日本當局還善加利用清代即已經存在的保甲制度,作為警察的輔助制度。1898年,日人兒玉源太郎公佈「保甲條例」,規定每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甲設甲長,保立保正,由各戶戶長推舉,任期兩年,全面實行連保連坐責任。另外,各地方政府亦視地方情況,制定保甲規約,徹底控制台灣人的日常生活。

保甲的任務包括調查戶口、監視村莊出入者、搜查抗日者、自然災害警戒、傳染病預防、義務勞動、修橋鋪路、查察取締鴉片、蟲害及獸役預防、召開保甲會議、徵收賦課款項等,因而除了輔助警察機關之外,保甲也是基層的行政輔助單位。甚至日本當局意欲改革社會風俗,也會運用保甲來強制執行。

在保甲制度之中,又規定17至47歲的男子組成壯丁團,地方內部保安事務由保甲負責,外部的事變由壯丁團負責,兩者相輔相成。統計至1903年,壯丁團的人數約有13萬5千人,也使日本當局有效地鎮壓了初期武裝抗日活動。



保甲海報
資料來源:《台灣世紀回味時代光影》
遠流,2000年。


壯丁團海報
資料來源:《台灣世紀回味時代光影》
遠流,2000年。


基礎建設的進行

日據初期,臺灣總督府首先全面進行台灣土地調查。確立了土地所有權制度。土地所有權的確立,保障了土地買賣的安全,有助於吸引資本家在台投資。平地的土地調查告一段落後,接著是近山地區的林野調查,結果清查出來的林野地有近百萬甲,並確定其所有權,此舉亦有助於資本家往林野投資發展。
土地調查結束後,緊接進行的是戶口調查。原本日本當局擬讓台、日同步進行戶口調查,但由於日俄戰爭的爆發,使日本的戶口調查暫時中止,台灣則按計畫舉行,於是台灣成為全亞洲第一個進行戶口普查的地區,這也是台灣史上首次正式的戶口普查。調查結果,全台戶數共有48萬7千餘戶,人口數為將近304萬人。戶口的調查,對於一個現代社會的諸項行政運作幫助甚大,沒有上軌道的戶政,則一切賦稅、選務、兵役等行政,勢必難以進行。



國勢調查紀念徽章
國勢調查調查即為一次人口總普查,日據時期台灣共進行了七次的國勢調查,
其中1905年的第一次臨時戶口調查,還是全亞洲第一。圖為1925年國勢調查的紀念徽章。
資料來源:《見證台灣總督府》,立虹,1996年。
日治初期,台灣的幣制非常的混亂,流通的貨幣種類一百多種。貨幣制度的混亂,不利於商業資本主義的發展,為統合幣制,1899年,臺灣總督府設立臺灣第一個現代化的金融機構─臺灣銀行。台銀不僅擁有貨幣發行權,也發揮商業銀行的功能,奠定台灣資本主義化的基礎。經過數年的整合之後,台灣的幣制逐漸上軌道。日據初期,台灣的度量衡制度也與幣制一樣混亂,因而自1901年開始,總督府規定交易一律使用日式的度量衡器,並動用警察之力,全面禁止使用舊式度量衡器。幣制與度量衡的統一,有助於商品經濟的流通與發展。


最早的台灣銀行
1899年,台灣銀行成立,為台灣最早的近代銀行,圖中的建築為1902年台灣銀行廳舍完成時的木造建築,今已不存。
資料來源:《台灣懷舊》,創意力,1993年


台灣銀行券
日據時期台灣銀行負責發行台灣的貨幣。
資料來源:《台灣史100件大事》,
玉山社,1999年。
交通是一切建設的基礎,因此對於郵政、電信、航運、港灣、鐵路、公路等交通事業,日本當局也加緊進行建設或擴充。在郵政方面,1900年實施「郵便法」,逐步建立全台的郵政系統,並且也開辦台灣與外島、日本、大陸、東南亞間的郵政業務;電信方面,除改良清代的線路之外,亦加緊鋪設了其他的線路,全盛時期,除台灣內部的通訊之外,台灣與日本、大陸、香港、東南亞等地的電報和電話業務也可暢行無阻。



遞信部
日據時期主管電信事務的遞信部,目前為交通部所在。
資料來源:《台灣懷舊》,創意力,1993年。


台北郵局。資料來源:嘉義大學,「台灣建築史」,


1932年日本人開通蘇花公路


世界三大鐵路之ㄧ,日本人造阿里山登山鐵路

港灣建設方面,日本當局分別於1900年前後進行基隆、高雄兩港的港口整建工程,整建完成的基隆和高雄港,有效取代了逐漸淤積的淡水、安平兩港,成為台灣最重要的兩個港口。



高雄港
日據時期高雄港取代安平港,成為南部最主要的港口,
也是僅次於基隆台灣第二大貿易港,戰後更進一步躍居為台灣第一大港。
資料來源:《台灣懷舊》,創意力,1993年。

在鐵路建設方面,1899年開始動工興建貫通台灣西部的縱貫鐵路。1908年4月,長達405公里由基隆至九曲堂(今高雄縣)的縱貫鐵路全線通車。台灣的鐵路便以縱貫鐵路為主幹,配合各糖廠經營的鐵路,構成了綿密的鐵路網絡。此外,為配合開採阿里山豐富的林野,日人亦開闢阿里山鐵路,最後鐵路在1911年完工,目前阿里山鐵路為世界三大登山鐵路之一。



阿里山鐵路
1911年,也是我國大陸發生辛亥革命那一年,
台灣已經完成了阿里山鐵路,
也是世界三大高山鐵路之一。
資料來源:《台灣懷舊》,創意力,1993年。


頭等車廂
日據時期的火車設有頭等車廂,
不過只有有錢人才坐得起。
資料來源:《台灣懷舊》,
創意力,1993年。

產業的發展
台灣為日本的次殖民地,台灣的建設一切都以日本本國的利益為優先考量,在日本時代前期經濟發展上形成所謂「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經濟政策。
因此,日本在台灣扶植了許多農產品輸出日本。其中最重要的是蓬萊米,台灣於1922年培植蓬萊米成功,隨即成為運銷日本的重要商品;香蕉也是重要的外銷名產,其在1908年(日本明治41)開始外銷日本;另外還有鳳梨及鳳梨罐頭,是在1909年開始輸日。而著名的大甲草帽,也是日本時代重要的輸出品,其是在1899年由大甲人洪鴛開始編製外銷,後來草帽的出口也被日本商人所控制。此外,森林資源也是日本人的重要目標,前述的阿里山鐵路,就是日本人為取得阿里山林材而建造出來的。而阿里山也與八仙山、太平山並稱為三大林場,宜蘭的羅東,就是因為轉運太平山林場的木材而興起。



阿里山林場
阿里山林場以出產紅檜著稱,林場面積達
三萬餘公頃,為日治時期最早開發的林場。
資料來源:《見證台灣總督府》,
立虹,1996年。


太平山木材
太平山的木材,均集中於宜蘭羅東處理,
羅東也因而興起。資料來源:《台灣懷舊》
,創意力,1993年。
日據前期各項產業之中,最令人矚目的,還是糖業的發展。日本原來就是一個糖業的消費國,所需的砂糖大部分仰賴海外的供給。取得臺灣後,日本也增加了一個重要的糖產地。不過,由於臺灣製糖的方式比較原始。因此,台灣總督府為謀求台灣產糖量的增加,首先進行一連串糖業改革措施,包括引進含糖量高的蔗種、改善製糖方法、獎勵從事糖業者等。



糖廠鐵路
糖廠的鐵路除了運送會社的甘蔗和砂糖
之外,也經營客運業務。
圖為阿緱糖廠所經營的糖業鐵路,
其可在屏東、潮州等站連接上官營鐵路,
為日據屏東平原重要的交通命脈。
資料來源:〈糖業之美〉,田野影像。


製糖廠
製糖會社為日據時期台灣最大的企業。
圖為阿緱糖廠。
資料來源:《台灣懷舊》,
創意力,1993年。
接著,又以優渥的政策,吸引日本大財團來台設立製糖公司,使得台灣傳統的舊式糖廠業者逐漸無容身之地,只得紛紛轉業。臺灣的糖業變壟斷在日本人的手中,而臺灣的糖產量也節節上升,成為日據前期臺灣最重要的產業。
大體而言,日據前期在所謂「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策略下,一切經濟發展的重心都在於農業,而此時期的工業發展,像是製糖工業、製茶工業、鳳梨罐頭加工製造,也可說是完全依附於農業之上,無一不是農產品加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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