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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小太監只能嫖娼和同性戀?

明朝小太監只能嫖娼和同性戀?

  在明朝太監的等級極為森嚴。那些地位較低的宦官或在宮中執持下等差役的太監,因無權無勢,根本不可能娶妻納妾,也無人願意與其私通,更不敢仗勢霸佔民女,所以一旦色心湧動,則只能常常到外面嫖妓宿娼或與男子玩同性戀。
  明朝有些太監能夠娶妻、納妻、結對食,也說到有個別太監與妃嬪私通或仗勢強姦婦女,其實這些太監都不是普通的小太監,他們大多是有一定地位的宦官和有一定權勢的太監。我們知道,在明朝太監的等級極為森嚴。宮廷中共設有司禮、內官、御用、司設、御馬等12監;惜薪、鐘鼓、寶鈔、混堂等4司及兵仗、銀作等8局,總稱為二十四衙門,各設專職掌印太監。
  故那些地位較低的宦官或在宮中執持下等差役的太監,因無權無勢,根本不可能娶妻納妾,也無人願意與其私通,更不敢仗勢霸佔民女,所以一旦色心湧動,則只能常常到外面嫖妓宿娼。據悉,在明朝時期,京師的青樓教坊有個叫「西院」的地方,專門接待宮中的宦官和一般太監。就連這樣的妓女,都會受到煙花同行們的鄙棄。來這裡走動的多是被斥退不用的太監或者太監中的年輕者,有一定身份的宦官不但不肯去「西院」,而且如果聽說哪個太監去嫖妓,還要嚴加懲治,有的竟然被拷打致死。宮中結對食的風氣盛行以後,還有個別的太監在外面與某妓女相好,就把她正式娶回家中。
  萬曆年間,有一天宮中發現一名女扮男裝的人,形跡可疑,抓住一審問,竟是一名妓女。原來有個宦官包佔了她,但欠她的夜度之費沒有如數給她,在宮中不敢再出去,妓女只好改裝偷偷混入宮中找這個宦官要賬。神宗朱翊鈞知道此事,傳旨把那位宦官交司禮監處治,把妓女交付法司審究,但不知後來結果如何。崇禎年間,朝廷也曾頒布過禁止內監娶妻及在外宿娼的詔令,但終於沒有能夠禁絕。
  還有的太監,行為更加淫穢齷齪,竟以和男子肛交以解決性需求 。由於明朝太監在入宮之前的淨身時,大多都只是剔除睪丸,並不割掉陰莖。故在萬歷時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有個太監和一個唱曲的男孩子淫亂,戲將不能勃起的陰莖塞進那男孩的肛門裡,誰知竟然拔不出來了,陰莖在裡面越脹越大,男孩疼痛至極而送了命,那個太監也被判了死罪。
  透過這些史料,我們看到了明朝這個最大太監帝國中鮮為人知的一面,看到了明代太監不堪目睹極度醜陋的一幕,不僅令人匪夷所思,也凸顯出制度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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