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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錦衣衛的常識知多少?

明朝錦衣衛的常識知多少?

  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由於其出身和即位的特殊性,對皇權的維護有其他朝代、其他皇帝所沒有的強烈慾望。故錦衣衛的設立與壯大,與他們的執政理念、管理手段、控制慾望是息息相關的。
  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時所設御用拱衛司。為了監視、偵查、鎮壓官吏的不法行為,太祖先後任用親信文武官員充當檢校,專主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無不奏聞。明洪武二年(1369)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1382)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且不經司法部門。實際上是明朝設立的特務組織。
  鎮撫司承辦由皇帝命令查辦的案件,他們用刑極為殘酷,痛楚往往十倍於官刑。魏忠賢掌管錦衣衛時,又設斷脊、墮指、刺心、琵琶等酷刑。這種對犯人嚴刑逼供、非法凌虐的做法,導致民情激憤、怨聲載道。
  洪武二十年(1387),朱元璋不得不下令焚燬錦衣衛刑具,所押囚犯轉交刑部審理;同時下令內外獄全部歸三法司審理,廢除了錦衣獄。
  但到了明成祖時期,錦衣衛又得以恢復,並由北鎮司專門處理詔獄。錦衣衛除擁有諸多特權外,還擁有大量田地,直到成化年間,他們的權勢地位才有所削弱。縱觀有明一朝的錦衣衛,儘管也出過袁彬、牟斌這樣比較正直的指揮使,但總的來說,其職能主要還是為明朝的極端專制制度充當幫兇。有了錦衣衛這樣高效率的工具,明朝的皇帝壓制起士大夫階層、下層民眾就顯得更加得心應手,但為此付出的代價卻是社會活力的極大降低,這也是為什麼明朝雖有200多年歷史,但在政治制度、經濟制度上卻無所進展甚至還有所倒退的主要原因。
  明初的軍制比較簡單,其基層單位是「衛」和「所」,每衛轄正規軍士約5000人,其下設所,分為千戶所和百戶所,京城的禁衛軍所轄衛所為48處。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決定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
  錦衣衛包含經歷司、鎮撫司以及十四所,下面又有將軍、力士、校尉等等。如: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陞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明太祖自己也知道,此類酷政不可以為常,所以,在藍玉案以後、也即是功臣都已殺得差不多後的洪武二十六年(1393),他就下詔內外獄無得上錦衣衛,大小咸經法司。不過,始作俑時心術已壞而造成的弊政,是難以斷根的,到他的兒子燕王朱棣,藉著京城文武功臣已經殺光、大傷元氣的特殊機遇,起兵奪了明太祖嫡孫建文帝的帝位,是為明成祖,不免又要大殺忠於建文帝的正直官僚,這卻又需要特務機構了,所以,明成祖手上,錦衣衛重又燦爛輝煌。明初兩代重用錦衣衛,其後,有明一代,此弊終難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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