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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5 vs. Flash 誰主未來?

HTML5 vs. Flash 誰主未來?

文:Scirocco Pilota
一封 Steve Jobs 致廣大使用者的公開信,再次引發了科技產業界對 HTML 5 與 Adobe Flash 的規格之爭。Adobe Flash 規格的確是目前網路多媒體的主流,也廣泛應用在各種社群、遊戲及影音網站。但 Steve Jobs 領導的 Apple 卻始終不願意支持,取而代之的被稱為「網路未來希望」的 HTML 5 規格。Apple 反對市場主流的原因為何?HTML 5 與 Adobe Flash 兩者之間到底誰優誰劣呢?


▲YouTube 為了支援 Apple iPhone 使用者,將大量影片的格式進行轉換。(圖片來源:YouTube 官網)

錯綜複雜的合作關係
隨著 Adobe 近來積極的將觸角與影響力擴展至手持行動裝置(主要為智慧型手機),Apple 與 Adobe 之間的明爭暗鬥也越來越白熱化。2010 年 4 月底,就在 Apple 趕在 Flash 開發工具 CS5 問世前「明文」封殺 iPhone 軟體平台上的 Flash 移植技術後,此舉引起了外界的熱烈討論後,Apple 最高領導人 Steve Jobs 更罕見地以新聞稿的方式長篇大論的表達他對 Adobe Flash 技術的看法,說明蘋果之所以拒絕在 iPhone、iPod 或 iPad 上支援 Flash 的「六大原因」。Apple 與 Adobe 之間的關係過去一度十分甜蜜,但近年來卻漸行漸遠。雙方不但有新仇舊恨,還有複雜的利益瓜葛,為了弭平消費者對缺乏 Flash 技術的不滿,Apple 大力擁抱 HTML 5 規格並鼓勵其他合作廠商一起加入,新起之秀 HTML 5 能否成功取代已經問世 10 年的 Flash 技術?值得討論!


▲Steve Jobs 認為的「一個個分門別類的小應用(Apps)比瀏覽器的 Flash 插件更適合智慧型手機使用方式」的觀點得到不少認同。(圖片來源:Apple 發表會測側錄)

有資歷的 Apple 使用者(這裡指的是 OS 9 之前的 Mac 用戶),應該都還記得 Apple 與 Adobe 過去多年的合作經驗,Apple 不但是 Adobe 的第一個大客戶,同時長年握有 Adobe 公司約 20% 的股份。由於 Apple 作業系統的穩定性加上 Adobe 在出版相關軟體的領先地位,兩者之間的組合一度壟斷了整個平面出版產業。但後來由於雙方各自朝向不同的領域發展,加上 Adobe 將營運重心轉向 Windows 作業系統平台,在 Apple 也宣布使用 Intel 晶片之後,Adobe 更放慢了其美術相關軟體在 Apple 系統上的發展速度(變相鼓勵 Mac 使用者換用 Windows 版本)。雖然 Mac 使用者仍購買半數的 Adobe 創意產品,但除此之外 Apple 與 Adobe 雙方的交集已經不多。


▲Apple 積極推動新版瀏覽器支援以新一代網路應用程式量身打造的 HTML 5 標準,此語法提供了對多媒體內容和程式繪圖的新標籤。(圖片來源:Appleinsider)


早在 1998 年的一次會議中,當時重掌 Apple 大權 Steve Jobs 希望 Adobe 為 Mac 研發一款提供給消費者的影像編輯軟體。沒想到當時 Adobe 高層連想都沒想就拒絕,這讓剛上任的 Apple 最高領導人感到十分震驚。於是 Apple 決定從網路軟體公司 Macromedia 收購團隊後自行研發,一年後推出了如今極富盛名的專業影音編輯軟體 Final Cut Pro 以及提供給大眾消費者的簡化版本 iMovie。如今 Apple 的應用程式軟體發展部門(Applications Software Division)擁有超過 1,000 名軟體工程師,這件事也可能是今天雙方關係惡化的導火線之一,其它原因還包括 OS X 版本的 Flash Player 效率降低等等。

Apple 封殺一切機會

Steve Jobs 不喜歡 Flash 已經不是什麼秘密,而是眾人皆知的一件事。早在 1999 年 Steve Jobs 就公開表示「Flash 是不會流行的,很快就沒人使用、誰會用以插件(Plug-In)形式存在的產品呢?」可惜這句話在 10 年之後的今天仍未成真。但不管 Adobe 如何威脅利誘加上隔空喊話,Apple 依然堅持不讓 iPhone 和 iPod Touch 在內的手持移動設備支援 Flash 應用程式。Steve Jobs 所提出的六大理由含括開放程度、完整網路、安全性運行效能、電池續航力、觸控功能,以及 Adobe 對新技術的更新速度。與其採用 Flash,Apple 選擇採用開放的 HTML 5、CSS及 JavaScript 等標準。儘管今天 Flash 應用可在 Google Android 系統手機上順利使用,而其他智慧型手機系統及品牌競爭對手如Google、微軟、MOTOROLA、Palm、RIM 也紛紛表示 Flash Player 10.1 推出後將在第一時間提供給消費者,但面對使用者長期以來的抱怨,Apple 卻仍不為所動。


▲其它智慧型手機系統及品牌競爭對手如:Google、微軟、MOTOROLA、Palm、RIM 也紛紛表示 Flash Player 10.1 推出後將在第一時間提供給消費者。(圖為 MOTO Backflip)

Apple 不僅被動的不支援 Flash,甚至積極阻止 Adobe 希望擴大在 iPhone OS 系統上影響力的每一個嘗試!早在 2009 年 10 月份 Adobe 就宣布下一代 Flash 開發工具 CS5 將包括「iPhone 研發套件」,如此一來程式研發人員可透過該套件內的編譯器自動將已寫好的 Flash 應用轉換為相容 iPhone 系統平台的應用軟體。Adobe 此舉可帶領全球超過 200 萬 Flash 開發人員加入 iPhone 平台的大家族,這不但能擴充 iPhone 應用軟體的多元性,也能減少程式開發人員跨平台開發軟體所浪費的無謂資源。沒想到 Apple 卻在 CS5 問世前更新了「iPhone 開發者協議」,明文規定所有提交 App Store 的應用必須以 Objective-C、C、C++ 或 JavaScript(由 iPhone OS WebKit 引擎執行)編寫,只有用Objective-C, C 和 C++ 編寫的代碼才可編譯並直接與 Documented API 鏈結,而通過中間轉換、相容層或工具鏈結至 Documented API 的軟體應用被明令禁止上架,這等於封殺了 CS5 在 iPhone OS 平台的所有發展空間,迫使研發人員只能使用 Objective C 語言撰寫 iPhone 應用。


▲Apple 封殺了 CS5 在 iPhone OS 平台的所有發展空間,迫使研發人員只能使用 Objective C 語言撰寫 iPhone 應用。

HTML 5 原生支援提高效率


從硬體運算能力(尤其是 iPhone 4 代即將使用 A4 處理器)來看,實在找不出 Apple iPhone 無法支援 Flash 的理由,「人為的」限制看來仍是主因,而人為限制的背後目的是巨大的商業利益,對於 Flash 技術來說,雙方的利益爭端在於對未來多媒體網站規格的主導權及軟體研發平台的掌控(同時堵死其他人鑽漏洞的機會),這兩者都意味著巨大的利益。


▲現有各種影像與聲音的編碼 / 壓縮格式令人眼花撩亂」。(圖片來源:Wikipedia)

在 HTML 5 未推出前,Flash 在 PC 電腦瀏覽器平台上已有高達 99% 的普及率。眾多著名的視頻網站包括如Youtube、中國市場的土豆網、優酷網,還有為數眾多的休閒遊戲及社群網站如 Facebook 都大量應用 Flash 技術。以網路串流影像規格來說,長久以來一直採用流覽器附帶插件的方式來運作:如 Adobe Flash Player、微軟的 Silverlight 或 Apple Quicktime。Flash 影片(FLV 檔格式)指的是一種影片封裝格式(Container),它跟 DVD 光碟中的 VOB 檔一樣把影像檔與聲音檔封裝在一起,封裝內的影音格式可含有各式各樣的編碼格式,播放 FLV 時必須使用 Flash Player 插件來執行。目前多數視頻網站(包括 YouTube)的 FLV 封裝都採用 H.264 影片編碼(Codec)。


▲包括 Zynga 在內的為數眾多的休閒遊戲及社群網站如 Facebook 都大量應用 Flash 技術。(圖片來源:Zynga 官網)

由於目前大多數 ARM 晶片都擁有 H.264 硬體解碼能力,而且主流手持式裝置幾乎都採用 ARM 架構,因此 Apple 積極推動新版瀏覽器支援以新一代網路應用程式量身打造的 HTML 5 標準,此語法提供了對多媒體內容和程式繪圖的新標籤。過去若採用 Flash 技術,YouTube 上的 FLV 影片必須透過 SWF(Shockwave Flash)播放器呼叫 Flash Player Plug-In 來播放影片。而在 HTML 5 規格中,YouTube 上的 M4V(採用 H.264 編碼)影片直接利用 <Video> 標籤即可播放,瀏覽器內的播放器以 JavaScript 寫成,一切都在瀏覽器內建功能完成。由於影片與硬體之間少了 Flash Player 作為中間層,執行起來更有效率是不爭的事實。這也是為什麼 Steve Jobs 宣稱 Apple iPhone 可播放 10 小時 H.264 影片,但播放 Flash 影片僅有 5 小時。

競爭提供消費者更多選擇
隨著 Apple iPhone、Google Android、Windows Phone 等智慧型手機的普及,使用者開始想在手機上執行 Flash 遊戲,觀看 Flash 短片的需求與日遽增。Adobe 也順勢推廣將 Flash 延展到行動裝置。由於 HTML 5 以讓瀏覽器以原生方式如此支援多媒體應用,所以被視為 Flash、Silverlight 等插件的殺手,這點與當年微軟在 Windows 98 作業系統內嵌 IE 流覽器後淘汰了一度佔有率極高的 Netscape 有異曲同工之妙。未來 HTML 5 若真能普及,對推廣 Flash 的 Adobe 自然是不小的打擊。但是對多數使用者而言,只要智慧型手機晶片的運算速度能夠勝任,很少有人關心使用的究竟是 HTML 5 還是 FLASH、Sliverlight 規格,大家只關心能不能看到想看的視頻(而且一般通常時間也不長,一天用 iPhone 連上網看一兩小時網路電影的畢竟還是少數),對電池性能真正的影響也不算顯著(手機廠商可透過加大電池體積來解決)。對很多 iPhone 使用者來說,無法支持 Flash 的確造成困擾、畢竟 Flash 目前仍是主流的網路視頻格式。對於網站經營者來說,他們必須考慮放棄 Flash 改用 HTML 5 的額外更新成本,還意味後台系統的重新建立,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變的。但越來越多的網站開始改用(或是正在規劃)HTML 5 規格也是不爭的事實。


▲對於網站經營者來說,他們必須考慮放棄 Flash 改用 HTML 5 的額外更新成本,還意味後台系統的重新建立。(圖片來源:AdMob 官方文件)

除了網路視頻之外,另一個值得關注還有各類供手持裝置使用的網路應用,各類 Flash 網站的成功以及 Apple App Store 等軟體商店的火爆證明了各類小應用(Apps、Widgets、Gadgets)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也能提供附加價值。然而智慧型手機的使用環境不論是在螢幕尺寸、網路傳輸速度等外在條件下都與一般 PC 有著顯著差異。一味的將 PC 瀏覽器的 Flash 應用完全移植到智慧型手機上未必是最好的解決方案,Steve Jobs 認為的「一個個分門別類的小應用(Apps)是比瀏覽器的 Flash 插件更適合智慧型手機的使用方式」其觀點得到不少認同。商業世界中沒有絕對正確的「真理」、因為存在本身就是最好的真理形式。如果 Apple 的態度沒有顯著改變,未來短期內看到 Flash 應用出現在 iPhone OS 上的機率仍然很低,但消費者仍可選擇包括 Android、Symbian、Windows Phone 等其它支援 Flash 的智慧型手機作業系統,相信隨著更進一步的功能差異化,消費者未來更有機會選擇到最適合自己的智慧型手機產品。


▲QQLive 為亞太地區率先換用 HTML 5 格式的影音網站之一,Apple iPad 使用者已可直接觀賞。(圖片來源:QQLive 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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