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新疆天池 違規拍電影將受罰
更新日期:2010/02/08 15:05
(中央社台北8日電)為保護天池景區,中國新疆昌吉州規定,今後未經批准在天池景區險要部位登山探險、逃逸門票以及違規攝製電影、電視等行為,將遭到行政處罰,最高罰款人民幣3000元。
亞心網報導,昌吉州13屆人大第4次會議6日通過「天山天池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將天池景區的保護提升到地方性法規,並首次賦予天池管委會對景區的審核審批以及對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權力。
條例規定,在天池景區有20多種行為將屬違法,其中處罰最輕的是在禁火區內吸菸、生火、燃放煙火爆竹、在指定地點以外區域燒香點燭,最低處罰50元;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在指定地點停放,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據規定,未經審核批准,在天池景區攝製電影、電視、宣傳片等和從事餐飲、交通運輸等商業經營活動,最高可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另外,進行科學試驗、教學實習、標本採集等活動、在險要部位登山探險,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對於逃票遊客,除了補票,還要處以門票單價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此外,強行或以誘騙方式向遊客兜售物品、提供服服務的行為,不僅沒收違法所得,還要處以200至2000元罰款。99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