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最高可以賠到160萬
強制汽機車責任險,過去幾年儘管逐年調降保費,但過去三年賠款率卻只有58%左右,和開辦以來平均七成賠款率相比明顯偏低,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昨日表示,除逐年檢討並調降強制險保費外,金管會也不排除調高強制險最高理賠金額。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從1998年施行迄今,死亡及最高殘廢給付由最初的120萬元,至今已提高為160萬元,而費率則是在2000年到2010年間已經8度調降,累計降幅約43.1%。金管會日前公告明年新費率,其中,機車整體平均調降幅度為2.3%,汽車平均降幅則達8.3%,汽機車整體平均調降幅度為 5.7%,明年自小客車車主可省九十多元保費,輕型機車車主每年則可省下25元。
不過,立委賴士葆表示,強制汽機車責任險實施至今,仍有 248萬輛汽機車未投保,強制險開辦迄今,累計已滿期保費與已發生賠款分別為2009億餘元與1419億餘元,平均賠款率為70.63%,但過去三年賠款率,卻只有58.75%、54.65%與58.51%,賴士葆關心,強制險費率是否繼續調降空間。
對此,陳裕璋表示,目前尚未買強制險的汽機車,絕大多數都是機車,很多根本沒有上路或是車主丟棄,保險局每年針對強制汽機車責任險收支狀況,有檢討費率,明年度調降幅度已經公告,未來金管會也會考慮調高最高賠償金額。
此外立委也關切,車商跟銀行進行策略聯盟,倘若客戶還款出現狀況,將由車商代償。金管會為控管銀行風險,要求銀行公會針對此新興的商業模式,擬出自律規範。陳裕璋也指出,目前車主大多都是透過車商在辦車貸,因為車商掌握客戶和資訊,出問題要由車商代償,因此銀行有必要限制車商的條件,並釐清權利義務關係,以控管風險、確保債權。
銀行公會指出,既然車商有代償的責任,就要有風險承擔的能力,例如車商的資本額必須提高,還必須按授信原則來進行徵信,符合條件者才可以辦理此業務。至於詳細規定是否為資本額要達1億以上等,銀行公會表示已經將方案送至金管會審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