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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林家花園

板橋林家花園

板橋林家花園(林本源園邸)

林本源園邸,原名板橋別墅。林家花園與住宅三落大厝、五落大厝,同為板橋林家有名之三大建築,總面積共計17,331坪,前後花費40年時間建造,所需工匠及建材,多數由內地聘請或採購,共耗費銀50萬兩,較之光緒初年所建臺北城之工程費僅為20萬兩,可見其興建工程之浩大與盛重。園邸之建築,格局嚴謹,比例優美,建材包括來自大陸以及取材自台灣珍貴的樟木,內部裝修極為富麗堂皇,手工也十分精美,屋頂則是以燕尾式為造形,可以說是當時台灣的最佳建築。

花園內部的亭、臺、樓、閣,精巧雅致,迴廊環繞,益顯清幽曲折,搭配假山、水池,勝景處處,並有「園林之勝冠臺北」之美譽。民國74年8月19日經內政部核定為園林類二級古蹟。

林氏祖先於清乾隆43年(西元1778年),由福建漳州龍溪遷台,初居淡水廳新莊(今台北縣新莊市)。二傳林平侯,於嘉慶年間遷居大嵙崁(今桃園縣大溪鎮)。清道光27年(西元1847年),於板橋建弼益館為租館,是為林氏板橋建宅之始。林平侯有五子,秉著古訓「木本水源」、「飲水思源」的意義,將兄弟五人依次取為:飲記(林國棟)、水記(林國仁)、本記(林國華)、思記(林國英)、源記(林國芳)等五個家號。

其中國華、國芳為林平侯親生子,兄弟二人於清咸豐3年(西元1853年),合力建造三落舊大厝,落成後即舉族遷居於此。

光緒14年(西元1888年),林國華之子林維源,建五落大厝;復闢花園於舊大厝之側,於光緒19年(西元1893年)竣工,花園本身佔地共三千七百餘坪。所以,正因為花園及由三房「本記」和五房「源記」所建,故又稱林本源花園。  

開車:
走和平西路三段過華江橋直走文化路,到民權路右轉後隨即再左轉,沿運動場下可達。沿途有明顯的指標。
搭車:
1.公車264、307、310或台北客運往三峽、迴龍(264可直接到林家花園)。
2.搭三重客運紅9、綠9或板橋往林口、八里、淡海的客運皆在北門街下。
3.搭台汽客運、火車在板橋站下車步行約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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