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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3-7-27 00:29 只看該作者
恆春玩飆沙 林管處要罰
恆春玩飆沙 林管處要罰
【聯合報/記者潘欣中/滿州報導】
為遏止屏東縣滿州鄉港仔違法「飆沙」,屏東林管處會同相關單位進行聯合稽查。(圖/屏東林管處提供)
屏東縣恆春半島東岸滿州鄉九棚溪出海口的港仔沙地,長期遭業者以沙灘車和改裝吉普車攬客「飆沙」,不僅破壞國有林地景觀,遊客安全也有疑慮;屏東林管處最近展開不定期稽查,對屢勸不聽者祭出違反森林法撒手鐗。
屏東林管處林政課長林湘玲說,滿州鄉九棚溪出海口的港仔沙漠,是因恆春半島「落山風」而形成的特殊景觀,屬變動沙質地形。滿州港仔沙漠屬國有林事業區林地,吉普車「飆沙」不僅破壞當地的地形地貌及植被,也危及遊客安全。
她說,違法營業的吉普車,沒有車頂、護欄和安全帶,業者為增加遊客刺激感,規畫雙S急速轉彎、雲霄跑道、波浪型跑道和5層樓斷崖等路線,危險性很高,民國95年1月曾因吉普車爆胎翻覆,造成遊客1死1 重傷,其它輕傷案件更是難計。
她說,暑假是旅遊旺季,業者無視禁令公開攬客營業,屏東林管處最近已2度會同警方和監理單位進行聯合稽查,驅趕吉普車3輛、沙灘車89 輛和遊客68人,均拍照和錄影存證;對違法改裝及無牌照吉普車行駛公路,由交通警察開單告發。
林湘玲表示,屢勸不聽者,可依違法森林法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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