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病即是罪
為了阻擋「癌症重症兒童之家」,錦安裡的一位鄰長說出「癌症不會傳染是騙人的」、這樣沒常識的話,果然引起眾怒;只是,常識總可以明辨,但疾病隱喻的微妙運作,才是真正難以破解的。
沒有隱喻,我們可能都言語乏味,甚至失去講述能力,想想看,馬英九如果不用「毒瘤」兩個字,如何形容林益世的貪腐;要形容蚊蟲滋生的廢棄地下道,還有什麼「都市之瘤」適合。
但是隱喻總有其風險,已故的美國文化評論家蘇珊桑塔格說,沒有比賦予病意義(必然是道德意義)更具懲罰性的事了;推動桑塔格寫《疾病的隱喻》背後的動力,正是她罹癌時,深刻的感受到罹癌者被汙名化的處境。
她比較肺結核、癌症兩種疾病的想像,結核病代表十九世紀的負面想像,癌症則背負著二十世紀的陰暗層面,既是污染、也是畸形成長,有時候可能是道德敗壞。經常,病被用來比喻罪惡,最後隱喻取代了疾病的真正意涵,癌症患者有雙重不幸,除了身體的病痛外,還要背負這個社會最黑暗的想像。
甚而,病人被病所取代,因此結核患者就是不適應社會的人,而癌症病人則被視為人生的失敗者。如拿破崙、前美國總統葛蘭特、蘿勃塔夫特等,都是在英雄末路、仕途失意後才得到癌症,失敗就形同是他們另類病因。
即使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這樣的偏見仍然生猛有力,失意政客總是容易生病、尤其是得癌症;同樣的,老公外遇的女人,也是病魔的最好目標,坊間還可以發展出一套心因邏輯,長期嫉妒鬱積,不正是腫瘤的形貌嗎?
病即是罪的觀念根深蒂固,生病的人總是哪裡錯了,過去可能要背負道德惡名,現在則背負生活不檢點的壓力;不少壯年得癌症的人憤憤不平,「為什麼是我,每天生活正常,既不吃垃圾食物,更不縱情煙酒,憑什麼是我得癌症。」
相反的,如我輩這般,不是日夜顛倒、就是暴飲暴食,絕對不敢如此理直氣壯,如果有幸「倖存」,只能暗暗竊喜,「死神又被我騙過一次」。實情是,罪惡感深埋我們體內,時時刻刻警醒,深恐癌細胞這個異形,即使在熟睡時刻,仍然一點一點的自我增生。
在我們習以為常的成見中,病與罪糾結難解,桑塔格強調,她的目的在反詮釋,也就是讓癌症回歸原貌,就只是病,但不是詛咒、不是懲罰,當然更不是罪;因為,我們賦予疾病過多的想像,甚至無法冷靜的看待治療,對生病的人是二度傷害。這次的錦安裡事件不但提醒了常識的重要,也是一次反詮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