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判決影響33個徵收案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天說,大埔案待收到判決,詳閱理由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他也擔心,判決會影響審議中的33個區段徵收案。
苗栗大埔案行政訴訟,4拆遷戶勝訴。內政部長李鴻源昨晚指出,會兼顧情理法處理此案,目前原則上是朝向「不上訴」規劃,但整件事還是要等看到判決書,並與苗栗縣政府溝通後,才有明確的決定。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天受訪時指出,上午與身兼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召集人、次長林慈玲討論後,對上訴與否及後續賠償問題,仍將繼續研究。
蕭家淇說,若上訴,要找到引用的法條、判決疏漏等理由;若不上訴,則牽涉到後續賠償、還地或還屋等問題,影響層面很大,看過判決書後,內政部將找法規會研究,才能決定上訴或不上訴。
蕭家淇指出,目前全國審議中的區段徵收案還有33案,共5345公頃,分布在全國將近20個縣市。
他說,包括板橋浮洲103公頃、台中烏日110公頃、台南市中國城星鑽11公頃、高雄大社97公頃、桃園捷運(A10、A20、A21)共120公頃、中壢運動公園72公頃、新竹知識經濟旗艦園區437公頃、廬山溫泉福興農場55公頃、桃園航空城3200多公頃等。
蕭家淇說,這些區段徵收計畫,都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或土地徵收委員會審議當中,判決案會拘束到後面的審查案件,造成重大影響,因此,內政部一定要了解判決理由,再做最後決定,內政部一定謹慎負責,考慮地方發展與民眾權益,做決定。
他說,判決後約一週,內政部會收到相關判決書,依法收到判決書20天內可提起上訴,屆時怎麼決定,內政部一定審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