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檢:洪仲丘送醫過程有瑕疵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31日電)軍檢今天表示,洪仲丘送醫救護車僅使用紅色閃燈,未使用警鳴器,醫官也未提醒駕駛應鳴笛,明顯有瑕疵;另醫官抵達禁閉室時間也未把握時效。
軍檢專案小組上午公布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偵結報告,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表示,是否涉及醫療疏失將送請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
他說,醫官也未提醒駕駛,致使從禁閉室送醫急救到抵達天成醫院急診室耗時約12分左右,駕駛及醫官對此顯有疏失。
他指出,269旅自衛生連連長獲悉到醫官抵達禁閉室,耗時約8分左右,未能把握時效,也應檢討改進。這些是否涉有醫療疏失,將併送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
軍檢經傳訊證人、調取相關人員通聯紀錄,並勘驗送醫路線對照相關監視器畫面勘驗情形、何姓證人及醫官呂孟穎的通聯紀錄,救護車駕駛當時僅使用紅色閃燈而未使用警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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