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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漁船失聯 清一色僱用印尼漁工

近年漁船失聯 清一色僱用印尼漁工

中國時報【賴秉均、李忠一╱宜蘭報導】

台灣籍遠洋作業漁船近年發生的失聯案,都有有一共同點,即船上僱用的外籍船員,幾乎清一色是印尼漁工,同一國籍讓漁工容易沆瀣一氣;而遠洋漁船對不肖漁工堪稱是海上的「移動寶山」,「特宏興368號」造價四千萬元台幣、魚貨近千萬,如果劫船成功,下輩子就不用愁了!

五年前「特」船風光下水,即使折舊仍有三千萬元價值,船上魚貨滿載,也值近一千萬元。蘇澳籍議員林棋山直指,「特」船一案顯然是預謀犯案,引進的漁工是「殺手還是流氓」都不知道!

林棋山指出,一趟遠洋航程達十個月,在海上會發生什麼事都難預料,台灣漁船製作精良,也因此被不肖漁工覬覦,一艘船須仰賴船長、輪機長的航行技術,但如果外籍漁工學到技術,就有可能挾持台籍船員、控制漁船。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說,一艘漁船外加滿艙的魚貨,一旦被印尼漁工挾持返國,換到的錢「一輩子都不用再賺!」即使返國後,不義之財用罄,仍可以花一筆小錢換個身分,再來台灣撈錢,無怪乎有不少印尼漁工敢鋌而走險。

林月英透露,十幾年前,就曾發生一名漁會理事,連人帶船被挾持,從此下落未明。南方澳的漁工約有兩千名是印尼籍,「占了三分之二!」大量的印尼漁工,素質良莠不齊,若印尼漁工在船上同流合汙,台籍船員根本防不勝防。

林月英認為,台灣現行的法律無法制衡印尼漁工,海上喋血事件層出不窮,但涉案的印尼漁工「最多被關七、八年!」政府應該盡速修法,用法律制裁不肖漁工,保障台灣漁民的生命安全。

漁會理事長陳春生建議,印尼人來台灣賺工錢,印尼政府就該負起訓練及把關的責任,「廣大興」事件發生,已無法引進菲律賓漁工,政府除了對涉案漁工從重量刑外,更應開放多國漁工選擇,迫使印尼政府重視漁工品質問題。

陳春生感嘆,印尼漁工素質不一,漁民在海上惶恐無助,政府應加強篩選機制,訂定嚴格辦法,希望藉「特」船一事,讓政府有所省悟,盼漁工外海喋血事件,「特宏興是最後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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