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12年國教 將同步修「私校法」
12年國教最重要法源「高級中等學校法」三讀通過後,教育部今天(28日)表示將同步修定「私校法」,讓接受教育部補助的私立學校需受到一定比例規範;沒有接受政府補助的私校則維持較高的自主性。教育部強調,12年國教的基本立場是兼顧公、私立學校間的良性競爭、依法行政,並維持私立學校的自主性。
對於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不認為12年國教會導致公私立學校翻轉,及「國中部以考試招生者,將扣減直升高中名額」的說法,教師團體今天發表聲明,質疑這認為根本是場文字遊戲。
教師團體指出,雖然「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5條明定私立高中若違反法令規定,以考試或甄選方式篩選學生進入國中、小就讀,下學年度起將被扣減直升名額;但依現行「私立學校法」第57條規定,只要主管機關備查,私立中小學就可以在「入學方式、收費內容、增設班級」等部分免受法令限制。他們質疑,如果「私校法」沒有修法,私校何來違反法令規定?又怎會「扣減直升名額」?
教師團體並表示,行政院已經將「私校法」修正案送到立法院,這個會期卻完全沒有處理,教育部有偏袒、怠惰嫌疑。
對此,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為配合12年國教的法令與政策,教育部已經在研議「私校法」條文修正內容,未來會在兼顧公、私立良性競爭與維持私校自主的情況下,提出相關配套措施,讓接受教育部補助的私立學校受到一定比例的規範,沒有接受政府補助的私校則維持較高的自主性。陳益興說:『(原音)對12年國教的入學方式,「高級中等教育法」是特別法,當然「私校法」對私立學校也是特別法,這中間的拿捏,我們做配套一個的法令規範,整體的相輔相成。因此這幾天法案的協調,事實上私立學校的修法,我們也列為12年國教要努力的重點之一,只是這次的私立學校法沒有在這次的臨時會通過修法,我們會同步做思考。』
對於教師團體質疑他曾接受私校遊說,陳益興也鄭重否認,並強調自己所說的話都依法有據,質疑他的人應該拿出證據,接受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