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 先免試後特招入法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明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採多元入學方式招生,以免試入學為主,「先免試後特招」。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高級中等教育採免試為主,由學生依性向、興趣及能力自願入學,並依一定條件採免學費方式辦理。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高級中等學校應採多元入學方式招生,以免試入學為主;經核定者得就部分名額,辦理特色招生。
特招應採學科考試分發或術科甄選方式辦理,採學科考試分發特招,應於免試入學後辦理;免試入學未招滿名額,不得移列調整到特招。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申請免試入學人數超過核定名額時,除得以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的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作為比序項目,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都不得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