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殺台民/ 彈道比對「槍」現形 換手濫殺難追兇
廣大興漁船案,台菲兩地平行調查告一個段落,經過雙方調查人員子彈和彈道比對,確認出兩把行兇槍枝,初步認定洪石成就是被其中一把M14步槍射殺,而菲國船艦上的官兵也供稱,沒和廣大興漁船發生碰撞,全是聽指揮官命令才開槍,真相逐一浮現,但開槍動機為何,正當防衛?還是執法過當?以及有沒有越界?雙方調查團不願鬆口,強調必須比對兩艘船的路線。
五天四夜的調查行程,台菲雙方到底查到了什麼?根據菲國提供船艦的槍枝子彈,刑事局鑑識,初步判定射殺洪石成的槍枝,應該就是這種M14步槍,儘管如此,當時船上的8名海巡隊員卻供稱,是聽指揮官令命開槍射擊,不配合就被罵,掃射卡彈就立刻換槍繼續開,顯然濫殺事證明確,不過過程中槍枝輪流使用,很多人根本忘了用哪支槍,誰殺了洪石成?以槍追人有難度。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志明(5.30):「是有比對出兩枝特定槍枝,艙內的子彈是何人所發射,這邊基本上是發現事實上,重大的突破。」
對於案發原因,是正當防衛,還是執法過當,到目前為止,雙方見解還是不同。菲國調查團成員:「我在馬尼拉這邊,對於這次槍擊案的調查,就像他們說的,台灣漁船非常靠近,所以後來就開火。」
另外有沒有侵入菲國領海,當時漁業署分析VDR,還原路線,廣大興漁船並沒有越界,屬於經濟海域,而台灣調查團也帶回菲國公務船的航海日誌,進行比對。
台調查團檢察官林彥良:「這樣的互動下,其實對於雙方船隻的釐清,大家都有拿出誠意。」
台灣調查團回台後會將證據資料統整,再由檢方評估是否起訴,只是台菲並無引渡條約,嫌犯是否能真正接受法律制裁,就看菲律賓能否拿出魄力確實懲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