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10年3丙 將強制資遣
考績法修正草案要增加公務員考機不佳的退場機制,因公務員反彈陷入僵局,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公務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朝野卻意外達成共識,將公務員十年三丙,或連續兩年得丙強制資遣的規定入法。
考試院對於立法院的「突襲」,表示還會與朝野立委溝通。
司法法制委員會最近因為審查年金改革相關法案,朝野沒有共識,同黨立委之間也不容易有共識,造成法案審查緩慢,立法院將在5月31日休會,委員會很可能一事無成。司法法制委員會上午加快腳步,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希望今天可以完成初審。
考試院之前提出的考績法修正草案,訂定公務人員退場機制,內容包括考績丙等比例、十年內考績三次得丙就得退休資遣等。相關立法因為公務員高度反彈、國民黨立委也無意排入議程審查而陷入僵局。
民進黨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明訂將年終考績連續兩年列丙等作為資遣條件。銓敘部在立法院委員會不反對的情況下,朝野迅速達成共識,參照考績法十年三丙或者連續兩年丙等的退場條件,一併納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
考試院提案退休金分成一次退休金、月退休金、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和二分之一月退休金等三種。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認為,兼領人數少,不如刪除。雖然司法院有不同意見,但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並未讓司法院說明。
朝野在公保年金的年資、所得替代率等計算方式上,仍無法法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