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博愛座至少15%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提供對號大眾運輸工具博愛座不得低於總座位15%。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蘇清泉提案說明指出,雖然乘客道德教育更重要,但仍應提供良好搭乘環境,應規範未提供對號入座大眾運輸工具的博愛座設置比率。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未提供對號入座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博愛座,比率不得低於總座位數15%,座位應設在鄰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處,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地板應平坦無障礙,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警語。
蘇清泉原提案內容是博愛座設置比率應高於20%,並每15分鐘至少播放1次提醒禮讓座位警語。
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卓遵餉表示,目前高鐵自由座車廂博愛座比率是12%、高雄捷運約14%,建議設為15%較可行;此外,現行以多種語言播報站名,如果再加進每15分鐘播放讓座警語,可能造成乘客抱怨。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楊曜、陳節如則說,解決乘客不讓座,應加強公民道德教育。
此外,委員會也初審通過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辦理社會救助業務所需必要資料,主管機關得洽請相關機關(構)、團體、法人或個人提供,受請求者有配合提供資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