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案開庭 李朝卿拒絕認罪
親自出庭,但全盤否認不法事實。他說,「先前公務員等庭訊所『認罪』,都是為求減刑或免刑而加諸我身上」,「這些都非事實,我不能接受」。
李朝卿涉收取回扣、收受賄賂貪污案,南投地方法院下午開第2次準備庭,李朝卿及共犯其妻舅簡瑞祺、前縣政顧問陳國進3人首度出庭應訊。
李朝卿在庭訊中指出,檢察官都查過他三等親帳戶的資金流向,並無不法情事,工程並非他的專長,因此都充分授權給專業人員,以便能全力拚觀光、做文化交流並促銷農產品,至於其他被告指稱,工程收取回扣是經他授權,都是為了求自己減刑或緩刑,「我非常痛心」。
這宗備受外界矚目的地方工程貪瀆弊案,南投地檢署於3月26日偵結,連同李朝卿共起訴16名官商,另有1名陳姓律師被控偽造私文書罪。其中,李朝卿的部分,遭檢方指控共計收取不法回扣新台幣3038萬餘元,並收受賄賂13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