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案犯嫌到案不配合 供稱是"詐彈"不會爆
高鐵立委服務處炸彈案兩嫌,在帶了230萬逃亡對岸後,被兩岸警力合逮,今天遭到新北地院裁定羈押;而主嫌胡宗賢有律師背景,從被逮過程到警局地檢署,都相當不配合,在大陸被抓時還舉刀自戕,被緊急送醫治療,檢方表示,胡宗賢到地檢署後,向檢方供稱,所放置的炸彈不會爆裂,沒有傷人的可能性。(李書璇報導)
高鐵立委服務處炸彈案,兩名嫌犯短短幾天就落網,但因為他們不願配合調查,過程中也讓檢警傷透腦筋,原本是律師的胡宗賢,過去曾被派任到知名的黑松公司擔任「法人董事代表人」,而他曾經有搶奪、傷害前科,檢警研判他是離婚官司後性情大變,加上官司纏身對社會不滿,因此找上認識七年的計程車司機朱亞東協助犯案;而犯案後他更染了整頭金髮,刻意躲避查緝,而在遭逮時,還因為情緒激動,拿刀朝自己的脖子上砍,被送醫治療,被帶回台灣警局後也利用自己的法律所學,行使緘默權不配合調查,甚至裝病,讓警方相當傷神。
而46歲的朱亞東,曾短暫擔任應召站小姐的馬伕,因觸犯妨害風化罪遭判刑2個月。檢警表示朱亞東供稱,是因為胡宗賢答應未來會每個月給他十五萬元,才願意參與犯案。檢方表示,朱亞東找施姓朋友當仲介,跟一名劉姓車主買車,再花3萬元跟賴姓男子買名字登記車籍,取得車輛作為運輸工具,兩人分工放置爆裂物犯案;而主嫌胡宗賢還向檢方供稱自己放置的炸彈不會爆裂,沒有傷人的可能性,但檢方不採信,仍以多項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兩人也在羈押庭後遭到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