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法 人氣小吃都得開發票
彰化有許多肉圓店,1天賣超過1千顆肉圓,但都不用開發票,就連台中才有的大麵羹也一樣,除非客人主動向店家反映,業者才會拿出收據代替,現在行政院通過修法,未來只要是連鎖店、加盟店,或者具有規模的小吃店面都得開發票,但業者說,這只是小本生意,抗議政府作法擾民。
肉圓,是彰化最具代表性的小吃,蒸熟之後泡入溫油中,等肉圓表皮變得Q軟,就可以撈起來,放入碗中剪出缺口,再淋上醬料,這小小一顆肉圓,光是1家店,假日1天就能賣出上千顆,不過,彰化的肉圓業者沒有一家開發票,台中特色小吃大麵羹也一樣。
店員:「油炸豆腐哦,55元。」客人:「謝謝,老闆娘有開發票嗎?」店員:「沒有欸。」
雖然店家沒有開統一發票,但如果消費者反映,業者會拿出收據代替,行政院會上午通過修正草案,未來如果是有連鎖店、加盟店,或是具有規模的小吃業者,必須使用統一發票,因為過去有不少知名豆漿店或是冰店,沒有開統一發票,因此發生消費糾紛。
店員vs.客人:「還需要別的嗎?那麼先這樣,150元。」
台中這家知名連鎖豆漿店,已經順應潮流開發票,但彰化肉圓業者抗議,本來就是小本經營,財政部修法的作法擾民,要是得強制開發票,多出來的經營成本,恐怕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