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榮洲判無罪 檢將研究上訴否
許榮洲涉嫌殺害空軍營區女童案,一審遭判18年,二審今天改判無罪。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說,待收到判決後,決定是否上訴。
空軍營區女童命案,原被指控犯案的江國慶遭錯殺後,一審依殺人罪判許榮洲1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許榮洲無罪。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指出,待收到判決後,將召集台灣高檢署蒞庭檢察官開會,研究判決理由,必要時,也會召集當初偵辦及蒞庭一審案件的北檢檢察官參與,共同研討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國防部空軍營區民國85年間發生女童命案,當年遭指控犯案的江國慶隔年遭槍決,全案經監察院於99年間糾正後,檢察總長黃世銘要求重啟調查。經特偵組及北檢歷經4個月調查後,在100年5月間認定殺害女童的是許榮洲,而非江國慶。
檢方當時指出,許榮洲在偵辦期間未完全自白全部犯行,經過鑑定,許為典型的固著型戀童症者,有穩固的犯罪模式、路徑,需較長刑期矯治,以防再犯,依殺人等罪嫌,對他求處20年有期徒刑。
時任承辦江國慶錯殺案、女童姦殺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許永欽及檢察官李鴻維在案件偵結時表示,辦案期間心情沉重,全案偵結後「如釋重負」。李鴻維現在已調任特偵組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