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遊戲被停權 現金血本無歸 消基會:保留證物並申訴
線上遊戲容易令人著迷,也最容易發生消費爭議,最常出現的情況有伺服器不穩定、停權爭議、寶物被盜等,日前就有民眾投訴消基會,因為遊戲公司懷疑他使用外掛程式,在沒有事先提出警告的情形下,將他的帳號永久封鎖,他因為該遊戲付出近10萬元現金血本無歸,覺得十分不合理。
消基會表示,若遇到遊戲帳號使用外掛程式遭到停權的情形,民眾可向業者申請遊戲歷程紀錄以保留證據(建議於30日內申請),根據「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條規定,業者應保存民眾的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不得低於30日,以供消費者查詢。
消費者因各種原因,導致遊戲角色的虛擬寶物、遊戲幣遭到盜取,一向是最主要線上遊戲糾紛。過去此類型糾紛必須透過司法調查、訴訟等程序尋求救濟,不但緩不濟急,而且造成司法檢調單位極大的負擔,所以主管機關在99年修正應記載事項第10條規定,當發生寶物被盜的情形時,業者有義務給予補償,不過,若是遊戲業者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而消費者不使用,業者就有權決定是否補償。
線上遊戲業者眾多,民眾所進行的線上遊戲可能是台灣業者自製遊戲,也可能是國外業者發行。由於許多受歡迎的線上遊戲未必有台灣業者代理,也有民眾為了追求較快的更新速度,連線至其他國外伺服器進行遊戲。消基會提醒,「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只在台灣地區具有法律效力,對於境外業者並無權命令其遵守台灣的規定。
消基會建議,一旦發生線上遊戲紛爭,民眾應立即保留相關證物,以書面、網路,或直接到業者的服務中心申請調閱個人遊戲歷程,並書寫書面申訴函,向遊戲公司、各縣市消保官或民間公益組織消基會尋求協助處理。